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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幼儿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3〕13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提前下达各校2024年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补助经费 万元(详见附件),列学校教育阶段“2050201学前教育”相关项。待2024年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项目开始后,按相关程序拨付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校按照《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资助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教育帮扶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21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资金发放,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二、学校要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机制,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监察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资金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提前下达2024年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补助资金分配表
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