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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办幼儿园:
根据《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生资助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8号)、《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差异化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19〕5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各园排查比对后上报符合免保教费幼儿 人,现申报及审核工作已结束。经研究,按照符合受助幼儿数下达你园2023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免保教费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050201学前教育”相关项,请各园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龙胜县2023年春季学期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资金分配表
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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