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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现予公布《2023年龙胜各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桂林市龙胜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
综述
2023年,龙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当好保护桂林山水‘二郎神’”的殷切嘱托,持续巩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果,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年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水环境稳定达标,土壤环境总体稳定,为全力建设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民族文化旅游示范区、打造桂林“两山”转化排头兵提供了生态保障。
全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优良天数365天,优良率为100%,2023年我县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同比变化情况见图1、表1。
图1 2023年龙胜各族自治县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及同比变化

表1 2023年龙胜各族自治县空气质量达标情况
|
达标天数比例 |
达标 天数 |
空气质量等级(天) | |||||
|
优 |
良 |
轻度 污染 |
中度 污染 |
重度 污染 |
严重 污染 | ||
|
100% |
365 |
261 |
104 |
0 |
0 |
0 |
0 |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
1.主要河流水质
龙胜县地表水国控断面寻江交州断面、市控断面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监测水质达标率100%,寻江交州断面达到Ⅰ类标准限值。与上年相比,寻江交州国控断面水质有所提升,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水质保持稳定。
地表水监测达标情况表
|
监测时间 |
断面名称 |
监测项目 |
达标项目 |
达标类别 |
达标率 |
|
1月 |
寻江交州断面 |
9 |
9 |
Ⅰ |
100% |
|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
25 |
25 |
Ⅰ |
100% | |
|
2月 |
寻江交州断面 |
25 |
25 |
Ⅰ |
100% |
|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
25 |
25 |
Ⅱ |
100% | |
|
3月 |
寻江交州断面 |
9 |
9 |
Ⅰ |
100% |
|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
25 |
25 |
Ⅰ |
100% | |
|
4月 |
寻江交州断面 |
25 |
25 |
Ⅰ |
100% |
|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
25 |
25 |
Ⅰ |
100% | |
|
5月 |
寻江交州断面 |
9 |
9 |
Ⅰ |
100% |
|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
25 |
25 |
Ⅰ |
100% | |
|
6月 |
寻江交州断面 |
9 |
9 |
Ⅰ |
100% |
|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
25 |
25 |
Ⅱ |
100% | |
|
7月 |
寻江交州断面 |
25 |
25 |
Ⅰ |
100% |
|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
25 |
25 |
Ⅱ |
100% | |
|
8月 |
寻江交州断面 |
9 |
9 |
Ⅰ |
100% |
|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
25 |
25 |
Ⅱ |
100% | |
|
9月 |
寻江交州断面 |
9 |
9 |
Ⅰ |
100% |
|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
25 |
25 |
Ⅱ |
100% | |
|
10月 |
寻江交州断面 |
25 |
25 |
Ⅰ |
100% |
|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
25 |
25 |
Ⅱ |
100% | |
|
11月 |
寻江交州断面 |
9 |
9 |
Ⅰ |
100% |
|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
25 |
25 |
Ⅱ |
100% | |
|
12月 |
寻江交州断面 |
9 |
9 |
Ⅰ |
100% |
|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
25 |
25 |
Ⅱ |
100% |
2.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023年龙胜各族自治县棉花坪、桑江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2023年四季度饮用水水源地监测达标情况表
|
监测季度 |
监测 项目 |
达标 项目 |
超标 项目 |
超标 倍数 |
水质 类别 |
达标率 | |
|
棉花坪水源地 |
一 |
61 |
61 |
- |
- |
Ⅰ |
100% |
|
二 |
61 |
61 |
- |
- |
Ⅰ |
100% | |
|
三 |
61 |
61 |
- |
- |
Ⅰ |
100% | |
|
四 |
61 |
61 |
- |
- |
Ⅰ |
100% | |
|
桑江水源地 |
一 |
61 |
61 |
- |
- |
Ⅰ |
100% |
|
二 |
61 |
61 |
- |
- |
Ⅱ |
100% | |
|
三 |
61 |
61 |
- |
- |
Ⅰ |
100% | |
|
四 |
61 |
61 |
- |
- |
Ⅰ |
100% |
(三)声环境质量
1.区域环境噪声
2023年依据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根据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第三方公司对龙胜县县城区域环境噪声网格点进行监测。2023年龙胜县县城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监测统计测量结果见表。
表:县城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监测统计测量结果表
|
功能区 |
数值[dB(A)] | |||||
|
L10 |
L50 |
L90 |
Leq |
SD |
强度 | |
|
昼间 |
61.4 |
55.0 |
50.5 |
58.8 |
4.3 |
三级/一般 |
|
夜间 |
52.5 |
47.0 |
43.6 |
49.9 |
3.6 |
三级/一般 |
从表看,县城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的平均等效声级为58.8dB(A),强度级别为三级一般。
2.功能区噪声
2023年县城功能区噪声监测点9个,其中2类区昼间、夜间均值分别为55.6dB(A)、44.3dB(A),3类区昼间、夜间均值分别为62.3dB(A)、61.8dB(A),4a类区昼间、夜间均值分别为67.2dB(A)、61.8dB(A),其中3、4类区夜间均值超标,其余均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3类、4类标准。
3.交通噪声
2023年县城交通噪声监测点位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标准,监测20个路段,20个监测点位,监测总路长45.79km,路段平均长度2289.5m,路径平均宽度15.4m。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第三方公司对龙胜县县城交通噪声监测点进行监测,昼间监测均值为68.9dB(A),强度级别为二级较好;夜间监测均值为55.5dB(A),强度级别为一级好。
(四)自然生态环境
1.自然保护地建设现状。
现有 3 个自然保护区和 2 个自然公园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总面积为15825.57 公顷,分别为广西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15.57 公顷)、广西花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426.32 公顷)、广西建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5013.30 公顷)、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1884.72公顷)、广西龙胜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2985.66 公顷)。
2.生物多样性。
目前全县已知高等植物1505种,属国家级保护植物的有银杉、桫椤、红豆杉、五针松、福建柏等12种;野生动物315种,属国家级保护动物的有金雕、林麝、豹、白颈长尾雉、金钱豹、娃娃鱼、短尾猴等31种。
(五)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无突发土壤污染环境事故发生,无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无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内。
(六)生态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安全形势总体上保持平稳向好,风险可控。
二、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一)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13个,目前已完成整改8个,其余5个均达到年度整改序时进度要求;督察组交办10件群众信访件,均已完成整改验收工作。二是做好今年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件办理工作。我县共接到督察组交办件3件,其中2件为重复件,接件后,我县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按时反馈调查核实材料,并确定牵头部门,初步制定整改措施,并有序开展整改。
(二)扎实做好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接到各类有效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共60件,其中桂林市“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平台40件,“12369”全国环境信访举报投诉平台3件,群众来信来访15件,网络舆情2件,均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答复。全年无重大越级群众集体上访及恶性上访事件发生。
(三)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完善环保绩效考核体系。根据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桂林市2023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把环保工作任务和目标纳入全县绩效考核体系,推进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建立奖惩机制,实行“一票否决”,致力构建“政府为主体,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守法经营,全社会共同参与”大环保格局。依据市县环保目标责任状考核办法及细则,将年度考核任务分解,制定《龙胜各族自治县2023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评方案》,开展日常督促指导,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完成。
(四)积极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动推进行业营商环境,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项目,依法依规简化审批流程,限时办理环评审批。2023年,完成辖区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32个,完成报告表类项目审批8个,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2个。编制完成龙胜桑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并报上级政府审批。龙胜EOD项目纳入2023年第三批自治区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名单。
(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扎实做好露天禁烧网格划分“三定”和三级管理网格工作,加强日常巡查通报,强化执法监督。制定工作专项奖补资金方案,保障露天禁烧工作有序推进。加强日常禁烧巡查工作,做好县、乡、村、组四级禁烧联防联控,压实责任。二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提前超额完成年度“非道”机械上牌任务406台。三是加强黑烟车抓拍系统运维管理,县城区两个电子黑烟车抓拍系统正确率、运转率达双优良。四是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烧烤油烟专项整治,执法期间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22份,要求各烧烤摊点将厨房移至室内并督促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2.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17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并销号备案;全天候、全流域监控三门河流域42家排污企业、10个关键河流断面。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专项检查4次,积极协调第三方公司对运行不正常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整改修复,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100%。
3.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的监管力度。一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专项检查和出水水质监测工作,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二是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800万项目所建8套污水处理设施已完工,正在推进验收工作;三是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污染地块排查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四是每月组织开展对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现场检查工作,督促涉“一住两公”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强化部门联动监管,坚决杜绝违规开发利用。五是组织排查历史遗留废渣等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及堆存情况,同时加强辖区内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管控,从源头上抓好涉重污染防治工作。
(六)密织司法防护网,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执法保障
公检法和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印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生态环境违法线索司法联动,密织生态环境保护网。2023年共侦破刑事案件104起(其中涉林刑事案件90起,涉环境类刑事案件13起,涉食药环类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共74人,逮捕/直诉70人。捣毁非法盗采废弃矿洞4处,查处环境行政违法案件6件,处罚金额共计21.1124万元。
(七)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一是在环境日、生态日等广泛开展生态环境科普宣传,提高生态环境建设公众参与度;二是编制并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绿色转型创新规划(2022-2035)》,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23年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提升工作计划的通知》《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地表水提质进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高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质量提升;三是持续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龙脊获颁广西生态环境志愿者生态驿站。龙脊镇、广南村、平野村、六漫村、大寨村、周家村获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村。平野村生态清洁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获评国家示范工程。
(八)生态环境环境风险防控总体平稳可控
一是坚持排查整治优先。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4次,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为基础,开展日常执法检查。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20余人次,检查企业180余家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针对我县生态环境情况和问题进行研究,及时排查辖区环境风险隐患,每季度组织环委会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落实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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