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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龙胜各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3-06-05 11:00     来源:龙胜生态环境局     作者:龙胜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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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规定,现予公布《2022年龙胜各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桂林市龙胜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      


目录

综述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良好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

(三) 声环境质量

(四) 自然生态环境

(五)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六)生态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二、 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一)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工作

(二)扎实做好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三)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四)以生态环境高水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9

(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两山”排头兵..9

(六)健全生态环境队伍,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执法保障

(七)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八)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

(九)生态环境环境风险防控总体平稳可控


综述

2022年,龙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的殷切嘱托,持续巩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果,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年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水环境稳定达标,土壤环境总体稳定,为全力打造桂林“两山”转化排头兵提供保障。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一)全年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全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优良天数362天,优良率为99.2%,2022年我县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同比变化情况见图1、表1。

图1   2022年龙胜各族自治县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及同比变化

表1:2022年龙胜各族自治县空气质量达标情况

达标天数比例

达标天数

空气质量等级(天)

轻度污染

中度污染

重度污染

严重污染

99.2%

362

247

115

3

0

0

0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

1.主要河流水质。

龙胜县地表水国控断面寻江交州断面、市控断面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监测水质达标率100%,寻江交州断面达到Ⅰ类标准限值。与上年相比,寻江交州国控断面水质有所提升,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水质保持稳定。

表2:地表水监测达标情况表

监测时间

断面名称

监测项目

达标项目

达标类别

达标率

1月

寻江交州断面

25

25

100%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24

24

100%

2月

寻江交州断面

9

9

100%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24

24

100%

3月

寻江交州断面

9

9

100%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24

24

100%

4月

寻江交州断面

25

25

100%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24

24

100%

5月

寻江交州断面

9

9

100%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24

24

100%

6月

寻江交州断面

9

9

100%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24

24

100%

7月

寻江交州断面

25

25

100%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25

25

100%

8月

寻江交州断面

9

9

100%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25

25

100%

9月

寻江交州断面

9

9

100%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25

25

100%

10月

寻江交州断面

25

25

100%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25

25

100%

11月

寻江交州断面

9

9

100%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25

25

100%

12月

寻江交州断面

9

9

100%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25

25

100%

备注

1.执行标准:寻江交州和平等河平岭大桥两断面水质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Ⅲ标准。

2.评价项目25项,分别为:水温、pH值、溶解氧、浊度(或粪大肠菌群)、电导率、氨氮、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挥发酚、硫化物、六价铬、氰化物、生化需氧量、石油类、硒、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汞、镉、总磷、铜、砷、铅。评价项目9项,分别为: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

以上监测项目中,水温、总氮、浊度、电导率不参与评价。

3.寻江交洲断面、平等河平岭桥底断面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断面。其中寻江交州断面为国控监测断面。

4.根据(环办[2011]22号)《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河流水总氮、粪大肠菌群不参与综合类别评价,其他指标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单因子评价,所有断面均达标。寻江交州断面数据来源于国家共享数据。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数据来源于区厅反馈数。

2.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2022年龙胜各族自治县棉花坪、桑江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表3:2022季度饮用水水源地监测达标情况表

县城水源地

监测季度

监测

项目

达标

项目

超标

项目

超标

倍数

水质

类别

达标率

棉花坪水源地

61

61

-

-

100%

61

61

-

-

100%

109

109

-

-

100%

61

61

-

-

100%

桑江水源地

61

61

-

-

100%

61

61

-

-

100%

109

109

-

-

100%

61

61

-

-

100%

(三)声环境质量

1.区域环境噪声

2022年依据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根据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第三方公司对龙胜县县城区域环境噪声网格点进行监测。2022年龙胜县县城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监测统计测量结果见表。

表4:县城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监测统计测量结果表

功能区

数值[dB(A)]

L10

L50

L90

Leq

SD

县城区域环境噪声(昼间)

61.7

55.1

50.7

59.1

4.4

从表4看,县城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的平均等效声级为59.1dB(A),强度级别为三级一般。

2.功能区噪声

2022年县城功能区噪声监测点9个,其中2类区昼间、夜间均值分别为56.4dB(A)、45.0dB(A),3类区昼间、夜间均值分别为60.8dB(A)、54.5dB(A),4a类区昼间、夜间均值分别为66.8dB(A)、60.2dB(A),其中4类区夜间均值超标,其余均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3类、4类标准。

3.交通噪声

2022年县城交通噪声监测点位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类标准,监测20个路段,20个监测点位,监测总路长45.79km,路段平均长度2289.5m,路径平均宽度15.4m。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第三方公司对龙胜县县城交通噪声监测点进行监测,昼间监测均值为71.1dB(A)强度级别为三级一般。

(四)自然生态环境

1.自然保护地建设现状。

现有 3 个自然保护区和 2 个自然公园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总面积为15825.57 公顷,分别为广西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15.57公顷)、广西花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426.32 公顷)、广西建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5013.30 公顷、广西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1884.72公顷)、广西龙胜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2985.66 公顷)。2.生物多样性。目前全县已知高等植物1505种,属国家级保护植物的有银杉、桫椤、红豆杉、五针松、福建柏等12种;野生动物315种,属国家级保护动物的有金雕、林麝、豹、白颈长尾雉、金钱豹、娃娃鱼、短尾猴等31种。

(五)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无突发土壤污染环境事故发生,无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无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内。

(六)生态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全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安全形势总体上保持平稳向好,风险可控。

二、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一)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工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制定《龙胜各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22年12月底,完成7个问题的整改验收销号工作,达到年度整改进度要求。扎实推进第一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件整改工作,并完成验收销号。

(二)扎实做好环境信访维稳工作。

共接到各类信访投诉件44件,同比下降60.7%。其中12369全国生态环境信访管理平台有效投诉7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25件,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2份,县人大代表建议1件,群众来信来访9件。目前已办结44件,调处办结率100%。全年无重大越级群众集体上访及恶性上访事件发生。

(三)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完善环保绩效考核体系。根据市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2022年度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把环保工作任务和目标纳入全县绩效考核体系,推进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建立奖惩机制,实行“一票否决”,致力构建“政府为主体,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企业守法经营,全社会共同参与”大环保格局。依据市县环保目标责任状考核办法及细则,将年度考核任务分解,制定《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22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展日常督促指导,县委督查室、环委办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完成。

(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主动推进行业营商环境,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项目,依法依规简化审批流程,限时办理环评审批。2022年,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42个,完成报告表类项目审批9个。加强做好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和监督管理,确保污染治理措施的落实,努力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主动公开项目环评审批,接受社会监督。

(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全力打造桂林“两山”转化排头兵提供保障。

1.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龙胜县扎实做好露天禁烧网格划分“三定”和三级管理网格工作,加强日常巡查通报,强化执法监督。制定工作专项奖补资金方案,保障露天禁烧工作有序推进。加强日常禁烧巡查工作,做好县、乡、村、组四级禁烧联防联控,压实责任。二是加强VOCS企业治理,组织对辖区内加油站点、汽车维修喷漆行业等大气排污单位进行专项督察,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三是加强黑烟车抓拍系统运维管理,县城区两个电子黑烟车抓拍系统正确率、运转率达双优良。四是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县城主干道洒水频次并加强对建筑工地“9个100%”的管理。加大对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力度,多渠道开展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

2.坚持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县城建成区居民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58处入河排污口进行了水质监测和数据APP登记录入;完成龙胜县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工作并获得批复。对三门河流域展开专项整治,出动人员近200人次,检查企业约50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43件,统一整改企业37家;全天候、全流域监控三门河流域42家排污企业、6个关键河流断面。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进行清查和整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专项检查4次,积极协调第三方公司对运行不正常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整改修复,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100%。

3.坚决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的监管力度。一是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出动30余人次对50余个隔离点、采样点展开督导,指导各责任主体切实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保障环境安全,及时上报我县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督促我县医疗废物及时、安全运送;二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专项检查和出水水质监测工作,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积极向上级申请专项资金,2022年争取获得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800万,用于支持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三是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组织辖区4家企业开展危险废物年度申报工作;四是开展龙胜各族自治县涉重企业周边基本农田污染情况排查,全面提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监管水平;五是联合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开展污染地块排查工作,并及时公开。

(六)健全生态环境队伍,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执法保障。

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在乡镇、村屯分别设立了生态环境保护中队、辅警和生态护林员,形成了县、乡、村、屯四级联动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体系。制定《龙胜各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单位职责,加强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2022年共破获破坏生态环境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破获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63起,捣毁非法盗采废弃矿洞5处,制止非法采矿、非法制砂违法行为21宗,查处非法采矿案件3件,查处环境行政违法案件7件,处罚金额共计74.1531万元。有力保护了辖区生态环境,守住了“绿水青山”的“底色”。

(七)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转化的实践与研究课题工作,委托编制完成《龙胜各族自治县绿色转型创新发展规划(2022-2035)》,并已通过评审;二是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广西龙胜龙脊国家湿地公园、马堤张家塘获第三批广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命名,全区第一个生态驿站落户龙脊;三是继续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开展“ABS”项目(即实施全球环境基金建立和实施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国家框架项目),并获得表扬。

(八)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能力建设。

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日处理量提高到1万吨/d;加强对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监管力度,并按照要求对出水水质开展监测,开工新建8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完成2022年上级下达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标任务。督促指导吉福思公司污水处理站完成建设并开展试运行和验收工作。

(九)生态环境环境风险防控总体平稳可控。

一是坚持排查整治优先。每季度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我县辖区范围内的尾矿库、涉危涉重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应急管理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84余人次,检查企业12余家次,共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风险隐患企业5家,发现问题17个,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举办全县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业务培训会,各乡镇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及54家排污企业的企业代表参加会议,进一步提高龙胜各族自治县环境应急管理员业务水平,持续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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