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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市办发〔2019〕7 号)的要求,现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六)整改工作验收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六:2017 年全区河流断面中I—Ⅲ类水质比例较2016 年下降4.1%。
二、整改责任单位
龙胜各族自治县党委、政府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落实情况
2019 年,我市7个自治区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100%。2020 年,我市7个自治区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为100%,全市所有城镇具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县级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完成一级A 提标改造。(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整改措施:
1、我县相关职能部门以日常监管和随机抽查为手段,对辖区内工矿企业开展检查工作,大力开展辖区内的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需整治的7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治工作,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散乱污”工业企业纳入网格化环境监管范围,充分发挥、县乡两级巡查、发现、上报、跟踪、监督等基础作用,强化网格内“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积极督促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相关工作,对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
2、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快补齐城镇污水
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对建成区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分批进行改
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2019 年完成
市区和各县(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作。2019 年底
前,各镇级污水处理厂基本实现稳定运行。2020 年底前,市世行
贷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面完成。
3、全力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4、多措并举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
整改完成情况:
1、我县相关职能部门以日常监管和随机抽查为手段,大力开展辖区内的污染防治工作。对辖区内工矿企业开展检查工作,主要检查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生产废水直排、生产废渣规范处置等情况。
2、全面推进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对建成区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分批进行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2019 年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升级改造工作,2020 年稳步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乐江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2020年,龙脊镇、三门镇、瓢里镇、平等镇污水处理厂基本实现稳定运行。
3、我县目前已建成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共15个,总投资共3267.7万元,项目分别为:龙脊镇大寨金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龙胜镇金车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泗水乡里茶村连片整治项目、龙脊镇龙脊村连片整治项目、龙脊镇平安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龙脊镇龙脊村传统村落环境保护项目,龙脊镇金江村金竹组、江底乡李江村金竹组、乐江镇宝赠村、石甲村、西腰村大屯、马堤乡龙家村、马堤村民合组、伟江乡新寨村、龙脊镇金江村江边组传统村落项目。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变了农村污水漫流、沉积腐臭的落后面貌,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通过项目的实施,也增强了村民环保意识,提高了村民自主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4、龙胜县对《龙胜各族自治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进行重新调整,进一步明确了禁养区的划分。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点)进行不定期巡查,督促其按要求进行畜禽粪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2020年6月9日,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桂林市龙胜生态环境局联合下发《龙胜各族自治县畜禽养殖粪肥还田利用工作方案》,立足我县畜牧业和种植业的特点,健全粪肥还田监管体系和制度,推动经济高效、灵活多种的种养结合模式,增强畜牧业的生态效应。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向县政府提交《关于请求批复龙胜各族自治县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的请示》,申请用于扶持畜禽养殖企业资金49万元,推进我县畜禽养殖企业产业升级与高质量发展。
四、验收情况
2020年12月14日,龙胜各族自治县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一会议室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就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问题六)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组一致认为,通过落实整改措施,认真整改问题,达到了问题整改措施的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龙胜各族自治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7512120
0773-7510022
联系地址:龙胜县龙胜镇兴龙中路7号
龙胜县北岸新区桂林市龙胜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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