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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桂林市委办公室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2025〕—2)要求,我局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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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清单 |
2025年履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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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无照经营行为。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业、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含个体经营者),引导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
协助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无照经营行为。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无照经营查处专项行动的通知》(桂市监办函〔2025〕197号),在全县开展无照经营查处专项行动工作,积极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但暂未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办理营业执照,持续加大对涉重金属“散乱污”企业、船舶修造厂(点)、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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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车用尿素和假冒铅蓄电池等行为。加强机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环境保护标准落实,严把市场准入关。 |
2025年,龙胜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我县辖区内开展成品油非法经营专项联合整治行动,查处非法加油窝点4个,有效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开展成品油专项监督检查12家次,监督抽检成品油2批次,检测结果均合格。对机动车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性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检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擅自生产、销售未经认证的强制性认证产品,不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生产或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范围生产,伪造、冒用、买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检查经销商销售的产品是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一致性证书等。2025年共检查经销商9家(我县无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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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落实推广相关管理制度。 |
深入企业大力推广涉及环境治理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全年新增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张,有效证书共有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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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健全节能、低碳、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体系,协同推动制定化肥、农药、燃煤、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质量标准。 |
指导企业制定化肥、农药、燃煤、生物质材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质量标准。鼓励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相关产品质量企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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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全市机动车、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后监管,会同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 |
深化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严控移动污染源。负责全市机动车、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后监管。深化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严控移动污染源。2025年3月起,对辖区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排放检验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严查机构不按标准开展排放检测、出具不实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督促机构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主体责任,从源头严控不合格排放车辆上路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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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职责分工落实特种设备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负责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严把锅炉源头准入,对能效测试指标不符合要求或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锅炉一律不予受理;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发〔2024〕20号)和《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积极配合县生态环境局、发改局等部门稳妥推进不符合产业目录要求锅炉的淘汰工作,及时整理全县淘汰类锅炉数据清单,将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我县针对2蒸吨及以下小型燃煤/生物质锅炉开展专项整治,陆续开展了淘汰落后锅炉、推广高效锅炉、加快小锅炉淘汰、改造等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县共登记注册在用锅炉10台,其中7台需要淘汰注销。通过“淘汰一批、改造一批、监管一批”策略,完成淘汰小锅炉工作任务。截至2025年11月,已完成淘汰注销锅炉6台;改造完成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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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负责打击为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非法交易提供商品交易市场、网络交易平台、餐饮场所以及发布广告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监管。 |
全面排查整治餐饮服务环节涉野生动物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采购、加工、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检查餐饮服务单位38家,规范餐饮经营秩序,守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筑牢生态保护与公共卫生安全防线。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花鸟市场、餐馆、超市、五金店、杂货店等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农贸市场18家次、餐馆饭店118家次、捕猎工具销售点25家次、五金店等其他场所11家次,重点排查非法收购、出售、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均未发现非法收购、出售、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问题。利用广西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结合人工筛查对电商平台、网络直播、社交媒体等渠道开展违法违规线索核查,对候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相关捕猎工具等交易进行排查,未发现存在相关违法违规情况。此外,专项行动还以户外广告、互联网广告宣传为检查重点,对涉及野生动物的虚假违法商业营销广告宣传行为进行排查,未发现涉及野生动物虚假广告宣传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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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加强易制毒类药品在药品零售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中购买、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行为。 |
开展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专项检查工作,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73家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使用行为监管,以火锅店、油炸食品店、酒席承办饭店为主要排查对象,围绕食用油采购索证索票、废弃物处置情况为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2家,未发现购买、使用废弃食用油脂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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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配合市生态环境局调查、处理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配合查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 |
2025年内未接到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配合查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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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及时更新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组织对生产、销售有噪声限值国家标准的重点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督导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对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噪声进行检验检测。 |
对有噪声限值国家标准的重点产品开展监督检查7家次,对电梯等特种设备开展监督检查16家次,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日常噪声污染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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