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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2023年上半年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2023-07-20 10:29     来源:龙胜生态环境局     作者:龙胜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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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2023年1~6月,龙胜县辖区内共有2个地表水水源水质监测断面、2个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断面、1个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9个县城噪声功能区监测点位。通过监测,地表水、饮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以上,达标率为100%;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优良天数181天(实况),优良率为100%;县城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中3类、4类区夜间均值超标,其余均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3类、4类标准。

二、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23年上半年,由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按日对县城空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监测点位为龙胜县环境监测执法大楼楼顶(龙胜镇长田路),监测频次为每天24小时连续监测,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8h)。2023年1月1日-6月30日,龙胜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监测天数181天(实况计),有效天数181天。其中有效天数中优级天数117天,良级天数64天,优良率100%。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物监测结果见表一,与2022年同期相比对比见表二。

表一:2023半年龙胜县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污染物监测结果表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半年均值

(μg/m3

功能

类别

达标类别

备注

龙胜县环保监测执法大楼楼顶

二氧化硫

5

监测时间为每天24小时连续监测(自动),各数值按实况计算。

二氧化氮

11

可吸入颗粒(PM10)

45

细颗粒物(PM2.5)

22

一氧化碳(mg/m3

0.9

臭氧8小时

80

备 注

执行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表二:2023年上半年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与2022年同期对比表

监测点位

监测

时间

半年平均浓度(μg/m3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可吸入

颗粒物(PM10)

细颗

粒物(PM2.5)

一氧

化碳(mg/m3

臭氧(8h)

龙胜县环保监测执法大楼楼顶

2023年上半年

5

11

45

22

0.9

80

2022年上半年

4

10

28

17

1.0

109

与2022年同期对比(%)

+25

+10

+61

+29

-10

-27

(二)水环境质量

1.地表水水质状况

2023年上半年我县对寻江交州断面(国控断面)、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地表水实施监测,监测频率为每月一次,监测项目25(或9)项。寻江交州断面、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各项指标分别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Ⅱ类水质标准。2023年上半年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达标情况见表三。

表三:2023年上半年龙胜县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及与2022年同期对比表

县域名称

断面名称

监测

项目

达标

项目

超标

项目

功能

类别

半年达

标类别

龙胜县

(2023年上半年)

寻江交州断面

9/25/9/

25/9/9

9/25/9/

25/9/9

-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25

25

-

龙胜县

(2022年上半年)

寻江交州断面

24/8/8/

24/8/8

24/8/8/

24/8/8

-

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

24

24

-

备注

1、执行标准:寻江交州和平等河平岭大桥两断面水质分别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Ⅲ标准。

2、本季监测25项,分别为:水温、pH值、溶解氧、浊度、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

本季监测9项,分别为: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

以上监测项目中,水温、总氮、浊度、电导率不参与评价。

3、寻江交州断面、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断面。其中寻江交州断面为国控监测断面。

4、根据(环办[2011]22号)《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河流水总氮、粪大肠菌群不参与综合类别评价,其他指标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单因子评价,所有断面均达标。寻江交州断面数据来源于国家共享数据。平等河平岭大桥断面数据来源于区厅反馈数。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3年上半年对县城自来水厂棉花坪水源地和桑江水源地水质实施监测,监测频率为每季一次,监测项目61项。监测结果显示:上半年各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以上,2023年上半年县城两个水源地断面水质均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监测达标情况详见表四。

与上年同期相比,2023年上半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指标持平。

表四:龙胜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及与2022年同期对比表

县域

名称

县城水源地

监测点位

执行

标准

监测项目个数

达标项目个数

超标

项目

超标

倍数

水质

类别

龙胜县(2023年上半年)

桑江水源地取水口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标准

61

61

-

-

棉花坪水源地取水口

61

61

-

-

龙胜县

 (2022年上半年)

桑江水源地取水口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标准

61

61

-

-

棉花坪水源地取水口

61

61

-

-

备注

评价项目61项,分别为: 水温、1,2-二氯苯、1,4-二氯苯、pH值、阿特拉津、氨氮、钡、苯、苯并(a)芘、苯乙烯、滴滴涕、二甲苯、二硝基苯、钒、粪大肠菌群、氟化物、高锰酸盐指数、钴、化学需氧量、挥发酚、甲苯、甲醛、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林丹、硫化物、硫酸盐、六价铬、氯苯、氯化物、钼、铍、硼、氰化物、溶解氧、总氮、三氯苯、三氯甲烷、三氯乙烯、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总磷、铜、锌、硒、砷、汞、镉、铅、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硝酸盐、铁、锰、四氯化碳、四氯乙烯、乙苯、异丙苯、硝基苯、硝基氯苯、锑、镍、铊。


(三)声环境质量

1.功能区噪声

2023年第1季度和第2季度分别对县城功能区噪声进行监测,上半年监测点2类区昼间、夜间均值分别为56.4dB(A)、44.5dB(A),3类区昼间、夜间均值分别为62.5dB(A)、62.4dB(A),4类区昼间、夜间均值分别为67.3dB(A)、62.1dB(A),其中3类、4类区夜间均值超标,其余均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3类、4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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