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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六) 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5-10-30 08:30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市容管理服务中心     作者:龙胜县市容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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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六)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市级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三十六“生活垃圾处理短板明显,环境发现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三十六:2020年广西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9万吨/日,但无害化处置量仅有2.09万吨/日。一些规划处置设施建设进度滞后,《“十三五”广西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及续建的45个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截至2020年年底尚有近1/3 未建成。5l座在役垃圾填埋场,有24座超量填埋,实际填埋量达设计处置能力的180%。填埋场大幅超量填埋及运营管理不规范,导致超量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得不到妥善处理截至2020年年底,全区填埋场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58.2万吨环境风险十分突出,各种环境违法问题也随之而来。

二、责任单位

龙胜县党委和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整改措施41

龙胜各族自治县按照市级整改方案要求,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累计投入约5280万元。一是由县级财政筹资约3773万元,具体用于三方面:分别是拉麻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膜组件的更换、渗滤液处理站外包运营费及拉麻生活垃圾填埋场检测费,县城生活垃圾转运站垂直式垃圾压缩机成套设备的采购、安装与改造;市场化环卫服务企业的清扫保洁等服务费。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约1107万元,作为村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三是通过市场化环卫服务企业参与筹资,由企业投入约400万元,配备县城区域生活垃圾清扫、收运所需的各类作业车辆,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确保全县生活垃圾处理各项建设与运营任务全面完成。

(二)整改措施42

龙胜各族自治县依据市级整改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排查整改工作,并持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一是制定《龙胜各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和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秸秆限烧区有序焚烧管理实施方案》,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强相关工作日常监管,确保执行有规可依;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约1107万元,推进乐江镇、泗水乡、平等镇等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及伟江乡布弄村、平等镇小江村等垃圾处置点建设;同步采购多台村级生活垃圾转运车、电动三轮垃圾车,以及一定数量的村级生活垃圾桶、不锈钢大型垃圾箱,夯实硬件保障基础;三是通过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有效管控露天焚烧行为,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向好。

四、验收情况

2025年10月24日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龙胜生态环境局、县市容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对问题三十六涉及龙胜县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组一致认为,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达到整改要求,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龙胜各族自治县市容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773-7510570  联系地址:龙胜镇滨江巷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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