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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十七措施50) 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5-04-15 09:00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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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十七“林长制落实不够到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十七:林长制落实不够到位。林长制配套制度修订不及时,不同层级的林长部分存在未按照要求履职的情况,林草灾害防控不力,因山火原因2022年度桂林市级林长考核评分总得分全区排名靠后。

二、责任单位

龙胜各族自治县党委和政府。

三、整改情况

措施50:修订林长制配套制度。修订完善市、县、乡级林长制配套制度,并对林长制配套制度修订情况进行检查。将县、乡级林长履职、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林长考核内容。开展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完成年度考核任务,2024年度全区市级林长考核排名争取进入全区前十。

整改完成情况:已组织修订林长制配套制度,将林长履职、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林长考核内容,并开展全县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确保林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完成年度考核任务。

四、验收情况

按照《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要求,2025年4月14日,龙胜各族自治县组织相关部门核查林长制配套制度修订情况,并查阅各级林长履职、制度执行及林长制工作督查等台账资料,检查组一致认为,该措施完成了整改工作,达到整改要求,同意验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7512520

联系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兴龙西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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