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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十七“部分涉林项目进度缓慢,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于2020年3月获得批复,截至2023年10月仍未完成建设,不符合中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十七“部分涉林项目进度缓慢,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于2020年3月获得批复,截至2023年10月仍未完成建设,不符合中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二、责任单位
龙胜各族自治县党委和政府
三、整改情况
措施54:严格执行中央资金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加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管理,完成项目验收。
整改完成情况: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和项目管理,完善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建设材料,已于2023年12月完成市级验收,并在2024年12月12日完成项目资金支付,支付进度100%。
四、验收情况
2024年12月13日,龙胜各族自治县组织相关部门对问题十七进行验收,经过充分讨论,验收组一致认为,通过落实整改措施,认真整改问题,达到了问题整改措施的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7512520、0773-7512487
联系地址:龙胜县龙胜镇兴龙西路19号龙胜县林业局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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