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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问题十七措施52) 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4-12-13 15:30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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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十七“林草灾害防控不力,因山火原因2022年度桂林市级林长考核评分总得分全区排名靠后。”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十七“林草灾害防控不力,因山火原因2022年度桂林市级林长考核评分总得分全区排名靠后。”

二、责任单位

龙胜各族自治县党委和政府

三、整改情况

措施52:健全森林防火运行机制,落实森林火险预警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市—县—乡—村—护林员”五级森林防火网格化分级管理体系,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8‰以内。

整改完成情况:以林长制为基础,落实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网格负责人、网格长、网格成员、网格员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各级防火网格管理责任,推动森林防灭火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并按照“一林一护”要求,确保每个区划的网格都配齐护林员。

四、验收情况

2024年12月13日,龙胜各族自治县组织相关部门对问题十七进行验收,经过充分讨论,验收组一致认为,通过落实整改措施,认真整改问题,达到了问题整改措施的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7512520、0773-7512487

联系地址:龙胜县龙胜镇兴龙西路19号龙胜县林业局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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