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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医保发〔2021〕19号关于确定2021年第一季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通知

2021-07-20 14:48     来源:县医保局     作者: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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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欣宁益保药业有限公司平等分公司:

根据《桂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规定>和<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规定>的通知》(市医保发〔2020〕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2021年第一季度自愿申请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单位,进行材料核实、实地核查、综合评估,现确定桂林欣宁益保药业有限公司平等分公司为我县辖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龙胜各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0日

龙医保发〔2021〕19号龙胜各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确定2021年第一季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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