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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家人社部等8部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龙胜各族自治县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龙胜各族自治县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联合调处中心。
一、组织机构
龙胜各族自治县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联合调处中心由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法院、司法局、总工会等单位共同成立。中心办公地点设在龙胜各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胜镇桂龙路45号),中心主任由龙胜各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主任杨颖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按照《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联合处理机制的工作意见》(龙人社发〔2022〕41号)规定,定期安排人员到调解中心参与、指导调解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联合调处制度,制订调解流程;
(二)为争议当事人提供调解和协商平台,引导争议当事人通过劳动仲裁或司法程序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三)开展涉及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宣传,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
(四)指导帮助平台企业规范用工,建立企业内部调解组织。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引导平台企业规范经营和用工行为、承担社会责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源头防范争议;
(二)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第一时间介入争议纠纷,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避免矛盾激化;
(三)定期分析研判我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的形势问题,制订有针对性解决方案;
(四)及时总结化解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纠纷处置工作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做好宣传报道。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龙胜各族自治县工信和商贸局
龙胜各族自治县司法局
龙胜各族自治县总工会
龙胜各族自治县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12月20日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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