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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经社区初审,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复查,县住房保障联席会议会审,现将20户拟定为公租房安排对象的家庭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2024年5月9日至5月2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23日前向县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县住建局三楼,联系电话6776293)反映,以书面形式反映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龙胜各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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