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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 面积 (㎡) |
宗地规 划用途 |
出让 年限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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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高度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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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挂)1 |
龙胜县龙胜镇日新村教厂组风雨桥西北面321国道北侧 |
11907.14㎡(地块一7788.05m2、地块二4119.09m2。) |
地块一住宅用地、地块二商业用地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地块一≤45米、地块二≤25米 |
1.0﹤地块一容积率≤3.0、1.0≤地块二容积率≤2.0 |
地块一≤40%、地块二≤60% |
地块一≥30%、地块二≥15% |
1810 |
500 |
10 |
|
备注:宗地2024-(挂)1以龙自然资规设字〔2023〕52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该宗地的竞得人需按照《2023年龙胜县县城宗地6项目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方案》对耕作层进行剥离。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如果是自然人竞得土地,须成立以竞得人为法人代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后,再进行开发利用土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19日到龙胜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龙胜县建设街8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19日到龙胜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19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2月20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挂牌时间: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1日。于2024年2月21日10时00分前现场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和口头竞买申请。
3、挂牌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更,以龙胜县土地储备中心书面通知和交易大厅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0773-7517193
开户单位:龙胜各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龙胜农村商业银行 银行账号:353512010100284678
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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