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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 |
宗地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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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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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挂)3 |
龙胜镇苗园路 |
3111.9平方米 |
住宅用地 |
70年 |
≤50米 |
1.0<容积率≤5.3 |
≤40% |
≥30% |
257.0429 |
257.0429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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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宗地2022-(挂)3以龙自然资规设字〔2021〕21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2)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竞得者负责无偿提供12套建筑总面积约为1536平方米回建房产,用于安置该项目被征收房屋的回迁住户(注:以上数据为概算,最终面积以实际与被征收人签订的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内容和数据为准)。(3)该宗地出让后要求土地竞得人在开发时,对边坡开挖需请具有资质的编制单位编制边坡治理方案,并按方案严格实施。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仍存在欠缴本县土地出让价款和在本县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如果是自然人竞得土地,须成立以竞得人为法人代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后,再进行开发利用土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6日到龙胜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龙胜县建设街8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6日到龙胜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4月17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挂牌时间: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8日。于2022年4月18日10时00分前现场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和口头竞买申请。
3、挂牌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更,以龙胜县土地储备中心书面通知和交易大厅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易女士 联系电话:0773-7517193
(1)开户单位:龙胜各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龙胜县支行 银行账号:263101040011510
(2)开户单位:龙胜各族自治县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龙胜农村商业银行 银行账号:353512010100284678
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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