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桂安委【2020】9号)以及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我镇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当前非煤矿山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有效的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领导重视,各部门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高度重视,主管领导亲自抓,亲自部署,形成了好的领导机制。镇人民政府成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苏艳松 (镇长)
副组长:贲吕坡 (副镇长)
黄透敏 (镇武装部长)
俸华蔚 (副镇长)
蒙昌东 (副镇长)
成 员:李全雄 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站长
邓高勇 镇派出所所长
潘德慧 镇城乡建设管理站站长
潘定超 镇国土所负责人
吴爱军 镇企业办主任
银爱军 镇安监助理
石腾方 镇农机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联系人:杜长媚。各牵头部门要把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要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严、从重,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煤矿山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龙脊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非煤矿山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事故,切实提升非煤矿山本质安全水平。同时做到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二)措施有力,通过实行“党政同责”,将开展专项行动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强化安全监管的权威性;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格问责,推动“打非治违”责任落到实处。
(三)标本兼治,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达标创建结合起来,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化“打非治违”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四)是加大宣传,通过安全专题教育及各类活动进行动员,宣传报道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二、专项行动重点
(一)对全镇各非煤矿山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三)严查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倒卖、承包、出借等行为。
(四)涉及爆破作业单位无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涉爆作业人员无爆破作业资质证,违法违规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六)向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提供电源、民用爆炸物品。
(七)其它非法违法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三、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20年7月10日至10月30日,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制定方案及全面排查阶段(7月31日前)。
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时限、计划,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实施。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对照“打非治违”重点内容开展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并发动周边群众举报非法违法、偷采盗采的行为,并做好信息汇总上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违法”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和落实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和风险防控制度,立查立改违规违法行为。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由镇安监委员会牵头其它部门严格对非煤矿山存在隐患及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法规的有关单位各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并定期汇总存在问题,统一召开协调会,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三)总结督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
对组织开展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并及时上报至县安委办。
四、职责分工
(一)政府职责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具体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对非煤矿山进行检查,并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罚。其他部门人员负责各自履行的职责范围对专项行动进行配合,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全面推进专项行动工作进程。
龙脊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