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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局各股室、执法大队:
根据《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办〔2019〕48号)和《龙胜各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安委办〔2019〕18号)的工作部署,为确保全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安全稳定,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八大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11月中下旬,具体督查时间由督查组确定。
(一)贯彻落实全县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情况;
(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八大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
(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八大行业企业现场安全情况。
三、督查方式
查阅各乡镇相关文件资料、深入企业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四、督查组组成及分工
第一组: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八大行业领域企业
组 长:侯 钰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杨 帆 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联系电话:18977392601)
黄振能 县应急管理局工作员
赵志峰 县应急管理局工作员
黄有旺 县应急管理局工作员
第二组:负责非煤矿山企业
组 长:刘少权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李仁宇 县应急管理局工作员
(联系电话:18877350082)
石林炳 县应急管理局工作员
杨秀兴 县应急管理局工作员
石儒浪 县应急管理局工作员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在组织开展好本部门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
(二)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处理,并在督查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处理及整改情况报局办。
(三)督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龙胜各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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