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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属地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地下矿山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地下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胜各族自治县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胜各族自治县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
按照《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矿安〔2022〕4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矿安〔2022〕7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严格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联系包保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全面加强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包保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包保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乡(镇)落实属地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推进包保地下矿山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高风险矿山,在重大隐患消除前应安排人员驻矿监管;指导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定期组织开展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巡查。
(五)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强化应急保障,配备充足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及时启动本辖区地下矿山应急救援预案,妥善处置地下矿山突发事件。
(六)实行地下矿山基本情况公告制度,将地下矿山数量、名称、地址等信息在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网站公布,主动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
二、安全生产包保责任范围
全县正常生产、项目建设中的地下矿山。
三、包保责任人责任清单
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0773-7512159
附件:龙胜各族自治县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清单
附件
龙胜各族自治县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清单
|
序号 |
所在乡镇 |
企业名称 |
开采矿种 |
生产规模 |
生产状态 |
乡镇政府监管主体/包保责任人 |
县政府包保责任人 |
|
1 |
三门镇 |
龙胜县三门滑石矿桐子山矿区 |
滑石 |
3万吨/年 |
采矿许可证到期,在办理延期手续中。 |
三门镇人民政府/粟维政 |
黄 强 |
|
2 |
龙胜镇 |
龙胜县铅锌矿业有限公司 |
铅锌 |
3万吨/年 |
项目建设 |
龙胜镇人民政府/范是亮 |
梁德锋 |
|
3 |
江底乡 |
广西龙胜华岳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金矿 |
4.4万吨/年 |
项目建设 |
江底乡人民政府/吴京航 |
梁德锋 |
|
4 |
三门镇 |
龙胜县鑫兴滑石开发有限公司龙胜县三门团包岭滑石矿 |
滑石 |
2万吨/年 |
双证齐全。 |
三门镇人民政府/粟维政 |
蒋文明 |
|
5 |
三门镇 |
龙胜县三门中鸡爪滑石矿 |
滑石 |
1万吨/年 |
双证齐全。 |
三门镇人民政府/粟维政 |
蒋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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