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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政发〔2022〕4号关于印发《江底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2-02-11 10:37     来源:江底乡人民政府     作者:江底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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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乡直有关单位,各企业:

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底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印发经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底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0日

江底乡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有效遏制和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和县有关要求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江底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安全生产事故的范围

(一)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死亡1-2人或一次重伤9人以下的事故。

(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一次重伤10人以上的事故。

(三)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含公路发生水毁、和交通拥堵等);民房火灾事故;森林火灾事故;农村安全事故(含用电安全、沼气池、房屋倒塌等)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事故处置救援工作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村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按照“逐级负责、及时控制、妥善处理、救援第一”的指导思想,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思想、技术和物资等各项准备,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做到处置及时,措施得当,将损失和危险降低到最小范围。

(一)成立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由乡长吴京航任组长,副乡长吴海云任副组长,公安派出所、乡党政办、企业办、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江底卫生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全乡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协调和决策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具体工作,并对各村、企事业单位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工作进行协调。

三、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组成及任务分工

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情况复杂,必须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由领导小组确定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若干人。同时根据事故的性质、具体情况设立技术指导组、救护组、现场警戒组、后勤保障组、机动队等临时机构具体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一)领导小组(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实行统一组织、统一指挥;调度、部署处置力量、制定具体的处置方案并监督实施;确定并设置控制区域,安排好区域警戒力量;调节、布置增援力量;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党委、乡政府和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报告情况。

(二)应急救援人员的组成及任务分工

1.技术指导组:由乡政府、有关村、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抢救的技术指导,排除现场险情,防止事故扩散。

2.现场警戒组:由公安派出所和乡政府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人群。

3.救护组:由乡司法所、企业办、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江底卫生院和有关医疗点抽调人员组成。负责救护受伤人员,组织救护用品器械、药品、担架等,全力以赴搞好救护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乡财政所、党政办公室及有关村、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排险救援人员和组织指挥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

5.机动队:由乡武装部调集基干民兵组成。负责大面积排险救护和排险救护的外围警戒。

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一)火灾事故

单位或个人要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或乡政府办公室电话(电话号码:7481002),切断电源,组织人员开展灭火、人员救护和疏散工作;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号码:7481002)。

  1. 人员伤亡事故

单位或个人要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立即将事故报告领导小组(电话号码:7481002);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做好人员疏散,搞好警戒、组织救护等工作。

1.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调动责任区有关单位迅速出动赶赴现场,组织实施抢救,同时将事故及现场情况迅速向乡党委、乡政府、县应急管理局报告。

2.乡政府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并迅速调集技术指导组、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和机动人员赶赴现场。

3.在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各有关单位立即开展救援行动。

(1)职能部门按照自己的职责和权限迅速查明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及原因,并向现场指挥部提出处置意见。

(2)救护组及时组织医疗救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并报120急救中心,对重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救治。

(3)公安派出所赶到现场迅速组织警戒,划出警戒范围、维护现场秩序、疏散人员、车辆,对现场实行交通和治安管制,避免事故扩大和伤亡人员增加。

(4)保护好事故现场,若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记录或拍照、录像。

(5)后勤保障组根据排险救援现场需要和总指挥的命令,及时组织灭火器材、车辆、生活物资等现场,保障供给。

(6)机动队根据总指挥的命令,参加救援和对排险救护现场的外围实行封闭或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防止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7)经事故调查勘察取证后,及时对现场进行清理。

五、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后勤保障

(一)救援经费

1.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经费由乡财政所和企事业单位负责解决。

2.安全生产事故抢救和救援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所需经费,由事故单位(个人)或有关部门承担。

(二)器材的准备和管理

各村、企事业单位根据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和抢险工作的需要,备好各种灭火器材、防护用品和有关消毒、急救药品等必需品,由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用。对所需装备器材按配属关系的原则,由有关责任单位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以确保设备器材完好。需要更换补充的,要及时更换补充,确保万无一失。

(三)后勤保障

1.后勤供应工作由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承担。

2.后勤保障的原则是:迅速、高效、有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各村、企事业单位要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常备不懈,出动迅速

凡列入救援小组的各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做到机构落实、装备落实、人员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由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根据发生事故的性质决定全部或部分启动。各单位要随时做好临战准备,接到指挥部的命令后迅速赶赴现场执行任务,不得贻误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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