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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七届第47期

2025-06-12 17:48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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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届第47期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

传达学习《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文件精神等

2025年6月11日,蒙新宇同志主持召开自治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县应安委办提交的《关于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等3份文件的请示》。

会议讨论了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关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龙胜各族自治县2025年粤桂东西部协作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研究了有关问题

会议决定,一是原则同意《龙胜各族自治县2025年粤桂东西部协作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三是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四是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请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实施。

会议讨论了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关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5年粤桂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调整计划的请示》,研究了有关问题

会议决定,一是原则同意2025年粤桂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调整计划;二是强化资金统筹协调,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三是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四是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请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实施。

会议讨论了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关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龙胜各族自治县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及项目计划的请示》,研究了有关问题。

会议决定,一是原则同意龙胜各族自治县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及项目计划;二是严格把控项目实施各个环节,确保项目实施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三是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四是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五是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请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实施。

会议讨论了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关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龙胜各族自治县2025年持续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请示》,研究了有关问题。

会议决定,一是原则同意《龙胜各族自治县2025年持续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二是建立动态跟踪机制,开展工作进展评估,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方案落地实施;三是加大政策宣传与技术指导力度,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切实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四是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五是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请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实施

会议讨论了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关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调整2025年部分中央和自治区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请示》,研究了有关问题。

会议决定,一是原则同意调整2025年部分中央和自治区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二是强化资金统筹协调,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三是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四是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请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实施。

会议讨论了县政府办提交的《关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请示》,研究了有关问题。

会议决定,一是原则同意《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二是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配套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与工作流程,确保制度落地见效;三是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交易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与协同执法,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切实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会议讨论了龙脊管理处提交的《关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龙脊梯田景区非核心村梯田维护费分配事项的请示》,研究了有关问题。

会议决定,一是原则同意《龙脊梯田景区非核心村梯田维护费分配事项的请示》,桂林龙脊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从3%的梯田维护费中调整100万元作为门票资源费上交县财政,其余部分作为核心景区周边村屯梯田维护费,由龙脊管理处、龙脊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制定分配方案;二是请龙脊管理处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实施。

会议讨论了县教育局提交的《关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龙胜各族自治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请示》,研究了有关问题。

会议决定,一是原则同意《龙胜各族自治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二是请县教育局根据会议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做好招生入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

会议讨论了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龙胜供电有限公司土地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方案>的请示》,研究了有关问题。

会议决定,一是原则同意《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龙胜供电有限公司土地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方案》,分类处理龙胜供电公司提出的19宗土地办理不动产权证工作。其一协议出让7宗:平等供电所、马堤供电所、中心变电站、都坪变电站、金江变电站、伟江变电站、瓢里35KV变电站由自然资源局评估后以协议出让方式进行供地;其二名称变更9宗:瓢里110KV变电站、凤凰变电站、双朗变电站、田寨变电站、贝子变电站、里排变电站、古坪变电站、交洲变电站、野牛坳变电站,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桂林供电局变电站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会议备忘》(市政办备忘(四)﹝2025﹞2号)文件精神处置,即关于存量土地资产更名问题,在办理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后,直接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其三资产处置1宗:平等电力管理站按国有资产处置流程办理;其四重新核准2宗:龙脊供电所、伟江供电所重新核准出让土地面积,超出原出让土地面积,依法补缴土地出让金后,以协议出让方式进行供地。二是请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实施。

十一

会议讨论了县住建局提交的《关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调整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指标的请示》,研究了有关问题。

会议决定,一是原则同意调整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指标,将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142.9万元调整至县教育局,用于龙胜县扶贫移民小学(龙胜镇第二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二是县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顺利落地。

十二

会议讨论了县住建局提交的《关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请示》,研究了有关问题。

会议决定,一是原则同意《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稿)》;二是请各乡(镇)、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审核责任,把好入口关,杜绝虚报瞒报;三是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确保公租房资源分配公平公正、高效利用。

十三

会议讨论了县住建局提交的《关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龙胜各族自治县房改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修订稿)>的请示》,研究了有关问题。

会议决定,一是原则同意《龙胜各族自治县房改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修订稿)》;二是请县住建局牵头系统梳理房改房上市交易历史遗留问题清单,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集中力量推进遗留问题化解;三是请县住建局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实施。

十四

会议讨论了县投资促进局提交的《关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龙胜各族自治县智慧城市数字交通服务项目招商引资框架协议>的请示》,研究了有关问题。

会议决定,一是原则同意《龙胜各族自治县智慧城市数字交通服务项目招商引资框架协议》;二是请县投资促进局根据会议意见完善框架协议,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有序、高效推进项目落地;三是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四是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请县投资促进局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实施。

十五

会议讨论了县国资中心提交的《关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县鹏程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易快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作龙胜各族自治县智慧城市数字交通服务项目的请示》,研究了有关问题。

会议决定,一是原则同意县鹏程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易快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作龙胜各族自治县智慧城市数字交通服务项目;二是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三是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请县国资中心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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