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库 > 乡镇文件
发文单位:成文日期:
标  题:龙脊政发〔2025〕12号龙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脊镇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文字号:龙脊政发〔2025〕12号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1日

龙脊政发〔2025〕12号龙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脊镇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的通知

2025-12-21 10:25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龙脊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脊镇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龙脊镇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现将《龙脊镇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脊镇人民政府    

20251220    

(此件公开发布)


龙脊镇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龙胜各族自治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切实维护全镇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分管政法工作的政法委员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镇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必要情况时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任务分解、督促检查、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指令畅通、落地见效。

(三)明确层级责任体系。建立党委书记、镇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部门协同配合,村兜底落实的责任体系。将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全镇年度综合考核,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主体、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建立定期会商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镇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遇重大问题、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处置。

二、线索摸排机制与报送机制

(一)线索摸排机制

1. 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各村、各部门要对辖区内、行业内的黑恶势力线索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排查,重点排查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社会治安、市场经营、自然资源等领域,聚焦村霸、宗族恶势力、套路贷、黄赌毒背后的黑恶势力以及充当保护伞等突出问题。

2. 建立常态化排查队伍。组建由镇干部、村两委成员、网格员、村民代表、老党员组成的排查队伍,明确排查职责和范围,开展常态化走访排查。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监督员等参与线索排查,拓宽排查渠道。

3. 动态排查与源头管控并重。对排查出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员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加强对流动人口、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二)线索报送机制

1. 明确报送主体与时限。各村、各部门发现黑恶势力线索后,须在24小时内报送至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重大、紧急线索,可直接向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并同步反馈镇办公室。

2. 规范报送流程与方式。线索报送实行一事一报,填写《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线索排查表》,注明线索来源、涉及人员、具体事实、证据材料等信息。报送方式若无线索可以报扫黑办邮箱,有线索需专人交纸质版。

3. 建立线索保密制度。对线索报送人、线索内容、核查过程及结果严格保密,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对泄露线索、打击报复报送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建立线索报送激励机制,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案件办理与协作机制

(一)案件办理机制

1. 线索核查处置。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线索后,立即进行审核分类,对属于镇域管辖范围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或村核查;对需要公安机关介入的线索,第一时间移交镇派出所核查。核查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核查,形成核查报告,明确线索属实、不实或需进一步核查的结论,并提出处置建议。

2. 案件查办流程。对核查属实的黑恶势力案件,由镇派出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依法开展调查取证、立案侦查等工作。镇司法所做好法治保障,为案件办理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对涉及保护伞的案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3. 案件跟踪督办。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案件办理全过程进行跟踪督办,建立案件办理台账,明确办理时限、责任人员和工作要求。对久拖不决、进展缓慢的案件,及时下发督办函,督促限期办结;对重大复杂案件,提请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协调解决办理中的难点问题。

(二)协作机制

1. 部门联动协作。建立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民政所等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定期开展信息共享、联合排查、联合执法等工作。对跨部门、跨领域的黑恶势力案件,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例如,在整治市场乱象中,市场监管所与派出所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黑恶势力行为。

2. 上下协同联动。加强与县级扫黑除恶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及时汇报工作进展,争取业务指导和支持。对超出镇域管辖范围的案件或线索,主动向上级部门移交,并配合做好后续办理工作。同时,指导村做好线索排查、矛盾化解等基础工作,形成上下贯通、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

3. 行刑衔接协作。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镇相关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提供行政执法信息、证据材料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依法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

四、宣传发动机制

(一)构建多元化宣传阵地。充分利用镇政府宣传栏、村公示栏、文化广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阵地,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政策法规、工作成果和典型案例。同时,利用镇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广播大喇叭等新媒体平台,推送扫黑除恶知识和工作动态,扩大宣传覆盖面。

(二)开展常态化宣传活动。结合平安建设宣传月”“法治宣传日等活动,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文艺汇演、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镇村干部、网格员深入农户家中,开展面对面宣传,讲解黑恶势力的危害和举报方式,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强化典型案例宣传。选取辖区内或周边地区查处的黑恶势力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黑恶势力的犯罪特点和危害后果,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黑恶势力,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同时,宣传扫黑除恶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

(四)畅通宣传反馈渠道。在宣传过程中,主动公布镇、村两级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邮箱和信箱,方便群众举报线索。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疑问,耐心解答、及时处理,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