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中共泗水乡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15日 |
| 标 题:泗发〔2025〕17号 中共泗水乡委员会泗水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泗水乡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泗发〔2025〕17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5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
现将《关于泗水乡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泗水乡委员会
泗水乡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
关于泗水乡做好村“两委”换届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做好新一轮全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做好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通知》(厅发〔2025〕20号)、全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扎实开展好村“两委”换届,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顺利完成“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泗水发展篇章奠定坚实组织基础。
做好换届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确保换届工作正确方向;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强化党组织的把关作用,确保选得准选得好;必须坚持发扬基层民主,尊重村民自治,尊重党员群众意愿,确保党员群众民主权利;必须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确保换届程序合法、过程公开、结果有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村施策,加强分类指导,确保换届平稳有序;必须坚持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本次换届工作集中在2026年第一季度完成,按照先村党组织、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按期进行。统筹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
二、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
(一)严把人选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有大局观、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善于做群众工作,积极协助乡级开展工作的优秀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村“两委”成员应当政治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村党组织书记要突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要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善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有较强带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扎实推动农村共同富裕的能力素质。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群众服务,要年富力强,敢于行使监督权利、不当“老好人”,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主任一般应当是党员,原则上由党组织纪检委员(纪委书记)担任。
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政治素质、经营管理能力要过硬,思维活跃,具备市场经营理念,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善于谋发展、推项目;担当作为过硬,解放思想,敢闯敢拼,善于解决实际问题;品行作风过硬,遵规守纪、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干净干事,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监事会成员应当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财务会计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成员服务。
(二)严格人选任职资格。候选人应当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有1年以上的党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候选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严格落实近亲属回避制度,同一村“两委”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不宜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财务会计人员、文书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近姻亲和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配偶、直系亲属、近姻亲均不得担任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成员。
(三)拓宽选人视野。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退役军人等人员中选拔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用好村级后备力量培育储备成果。本村确实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以从上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中选派,或者从其他村优秀党员中选拔,确保有成熟可用人选。
(四)坚持落实“一肩挑”制度。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确因不具备条件而暂不实行“一肩挑”的村,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会同乡党委研究提出,经县委常委会按“一事一议”原则研究确定,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五)优化班子结构。充分运用储备后备人才的成果,不断优化村“两委”班子成员结构。根据有关规定和村规模,本着精干高效、结构合理原则,一般按照每个村3—7人确定“两委”班子成员职数。推行“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实行“一肩挑”的村一般应设党组织副书记。坚持个体强整体优、结构服从功能、人选服从需求,优化村“两委”班子年龄学历结构,但不得以年龄学历划线。注重优化年龄结构。坚持老中青结合,“两委”成员以36—55岁为主体,每个村班子中至少有1名40岁以下年轻成员。村党组织书记应当年富力强,一般应当能够干满一届,对年龄偏大、表现优秀因工作需要继续留任的,由乡党委会研究提出建议,县委常委会按“一事一议”原则研究确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注重优化学历结构。“两委”成员以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为主体,努力实现学历结构比上一届进一步优化提升。注重优化性别结构。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要求,每个村“两委”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实行女性委员专职专选。配置“两委”成员时,需统筹兼顾不同村民小组的具体状况。
村干部报酬待遇。村干部报酬按照自治区《关于聚焦服务壮美广西建设推进基层党建“提质聚力”的意见》(厅发〔2019〕126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享受财政全额补贴的村干部员额,可按照2000人及以下的村3人、2001—4000人的村4人、4001—6000人的村5人、6001—8000人的村6人、8001人以上的村7人的标准,由乡党委按照村人口规模、面积、财力可持续承受程度等因素从严确定。享受财政全额补贴的村干部,由乡党委、政府从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中择优确定。村纪检委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人员,根据履职方式和工作量,参照享受财政全额或半额补贴待遇,由各乡党委列入预算,但其月收入最高不得超过财政全额补贴待遇标准。
(六)严格人选审核把关。乡党委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落实村“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由乡党委进行初审,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会同纪委监委、政法、法院、检察院、派出所、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农业农村、民宗、应急、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信访、林业、医保等单位进行联审,及时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并取消其资格。同时,应当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等进行资格联审。坚决杜绝政治上不合格的人特别是“两面人”,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及涉及宗族恶势力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活动与邪教活动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受过刑事处罚,品行不端、道德败坏,严重违规违纪等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村“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要求。
三、规范换届选举程序
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换届选举程序,按照自治区《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指导手册(2026年版)》明确的操作流程推进换届选举工作,不得随意更改、简化。
(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主要步骤
1.做好准备工作。村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提前同乡党委就有关事宜进行沟通后,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召开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并向乡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乡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换届选举各项筹备工作,通过新一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做好组织关系在村党员的沟通联系和宣传动员,确定参加选举大会的应到会党员人数,报乡党委同意。
2.党员群众推荐。召开村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参加,村民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在村“两代表一委员”、部分群众和包村干部、驻村干部等,对现任村党组织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测评,同步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会议由乡党委组织。参加测评和推荐的人员应当超过应到会人数2/3以上。对不能参会的人员,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信函、上门问询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特别优秀的人选,乡党委也可直接提名,但应当提交会议进行测评。同时,各村党组织结合组织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工作,在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时,组织村民对现任村党组织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同步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村民应当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乡党委要派人到会跟踪指导。可一并对本届村民委员会及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和监事会及成员进行考核测评,并同步组织推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及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候选人。
3.确定考察人选。乡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综合研判班子功能结构需要和人选一贯表现,按照不少于委员职数30%的差额,提出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人选。评议不合格、推荐票不高或民意测评较差的,不得提名为候选人,但不得简单以票取人。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根据乡党委意见,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
4.开展县级联审。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人选确定后,由乡党委进行资格初审,再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会同纪委监委、政法、法院、检察院、派出所、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农业农村、民宗、应急、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信访、林业、医保等部门进行资格联审。
5.组织进行考察。乡党委派出考察组,对通过联审的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应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乡党委进行考察,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建议,提请县委研究确定。
6.确定预备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根据乡党委考察情况,按照不少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公示5天后,报乡党委审批。
7.召开大会选举。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召开新一届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选举结果报乡党委审批或备案。党员大会上,要组织候选人向全体党员介绍个人实绩、任期目标、履职设想,作出竞职承诺,回答党员提问。乡党委要派人到会指导督导。
(二)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主要步骤
1.研究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按照“四议两公开”机制,依次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两委”联席会议、党员大会,研究提出关于村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的职数和产生方式、选举日、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数和选举办法、新一届村民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等建议,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建议人选,研究本届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等有关换届筹备工作。村党组织要提前同乡党委就上述换届选举重要事项及选举委员会建议人选做好沟通汇报。
2.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7人或9人组成。召开村民会议或本届村民代表会议,分别听取本届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通过村民选举委员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产生办法,并组织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监督委员会;确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数和选举办法、村民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选举日。会议由本届村民委员会召集。村党组织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长应列席会议。乡党委应派人到会指导监督。
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当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群众公认,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工作。乡党委和村党组织要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和廉洁关。要注重推荐村党组织书记依法担任选举委员会主任,推荐组织放心、群众认可的党员骨干依法担任副主任。选举委员会、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或者其近亲属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退出选举委员会、选举监督委员会,所缺名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选举委员会、选举监督委员会成员间均实行任职回避制度。
3.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产生。对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外出村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通过其家属或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其参加投票选举或委托投票选举。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或其他村民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鼓励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在迁入地村登记为选民,但不得在迁出地、迁入地同时登记为选民。同一人不得参加两个及以上村民委员会的选民登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榜公布,并在各村民小组张榜公布该组选民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对登记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名单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名单无误后发放选民证。
4.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具体名额,按每5—15户推选1名确定,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一般每组不少于2人),但1个村的代表总额一般不得少于30名。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4/5以上,其中,妇女代表应占1/3以上。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代表产生后,要明确每人的联系户,并向全体村民公布。村民小组设组长1名、可设副组长1—2名,由该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会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必须有本村民小组18周岁以上的村民2/3以上或者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候选人获得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其中村民代表中党员比例应当不低于三分之一)。乡党委、村民选举监督委员会要派员列席监督。村民选举委员会要严把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政治关和廉洁关。人选产生后,由选举委员会提交乡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经乡党委初审,报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级有关单位(参加单位同村党组织候选人联审,下同)进行联审。联审一般在人选产生后6个月内完成。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委员会按法定程序组织重新推选。
5.提名确定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村党组织或者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提名推荐,提名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村民选举委员会在党组织指导下,对被提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初步候选人,提交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投票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均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人;村务监督委员会可实行等额推选,也可实行差额推选,差额推选时,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一般比应选名额多1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中至少应有1名妇女。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介绍履职设想,回答村民提问。
要同步建好配套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3—5人组成,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纪检委员(纪委书记)担任。积极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达到50%左右。乡纪委要加强对推选工作的指导把关。乡指导村民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人居环境和物业管理等委员会,配好组成人员,推动有效履职。严格按照程序组织推选新一届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其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健全村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促进发挥作用。做好村妇联换届工作。
6.开展县级联审。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交乡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经乡党委审查后,报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级有关单位进行资格联审。也可以在初步候选人确定后开展县级联审。联审未通过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按程序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并按程序增补正式候选人报县级联审。
7.进行投票选举。
选举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首先由正式候选人进行竞职演讲,然后由选民投票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结合我乡各村实际,可设立流动票箱。流动票箱的设置及其发票、登记、监督等人员,都必须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在选举日的3日前公布投票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选举大会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和代写票处。必须当场开票、唱票、计票,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计票结果符合法定程序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要严格审核委托投票。同步选举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确实有困难的,可在村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主要步骤
1.研究决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按照“四议两公开”机制,依次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党组织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联席会议、党员大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简称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和听取本届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研究和推选集体经济组织选举委员会(简称选举委员会),研究和通过新一届成员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新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数和选举办法、选举日等换届有关重要事项。村党组织要提前同乡党委就上述重要事项和选举委员会建议人选做好沟通汇报。
2.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9名单数组成,负责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一般由成员代表大会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工作。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由成员代表大会另行推选。乡党委和村党组织要把好人选的政治关和廉洁关。选举委员会成员间实行近亲属回避制度。可参照村民委员会选举要求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选举监督委员会,从村级层面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的监督。
3.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民登记。具有完全民事能力行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下简称成员)具有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集体经济组织在对成员资格审核确认基础上进行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民登记,并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乡政府备案。
4.推选成员代表。成员代表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成员中推选产生。代表名额根据集体经济组织规模确定,一般按每5—15户选举1名,但总数应当多于20名,且有适量妇女代表。要注意成员代表的广泛性和合理性,兼顾职业、年龄、性别、村民小组等分布。推选成员代表时,乡党委要派人列席监督指导。乡党委和村党组织把好成员代表的政治关、廉洁关和作风关。
5.推选候选人。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每一选民可提名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乡村党组织也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名推荐候选人。选举委员会在村党组织指导下,审核被提名人选资格,确定初步候选人,提交新一届成员代表大会投票确定正式候选人。理事长、理事和监事长、监事实行等额选举。
6.开展资格审查。正式候选人产生后,由选举委员会提交乡党委审查后,报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级有关单位进行资格联审。也可以在初步候选人确定后开展县级联审。联审未通过的,由选举委员会按程序取消其候选人资格。联审通过的,由选举委员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进行张榜公布候选人名单。
7.投票选举。召开成员大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结合我乡各村实际,经过新一届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可合理使用流动票箱或者设置投票站。有超过2/3的选民参加投票,选举方有效;候选人获得2/3以上赞成票,始得当选。成员无法在现场投票的,可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在线投票,或者书面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代为投票,每名成员接受委托不得超过5人。选举必须当场开票、唱票、计票,经选举委员会确定计票结果符合法定程序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确实有困难的,也可召开成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有超过2/3的代表参加会议,选举方有效;候选人获得2/3以上赞成票,始得当选。采取这种方式换届的,需在推选成员代表时,同步就“将成员大会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职权授予新一届成员代表大会”事项进行投票表决,经成员大会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集体经济组织换届的程序性工作可以和村民委员会换届统筹同步推进,但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的选举大会一般不宜与村民委员会换届的选举大会同日举行,可在村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完成选举。
(四)另选人当选的审核确认步骤
1.对另选人当选党组织班子成员的,由村党组织在3日内提交乡党委,按程序报县级有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未通过的,由当选人按规定辞职或党员大会依规罢免,并视情况组织补选;当选职务是书记、副书记的,也可由乡党委直接免职。
2.对另选人当选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3日内提交乡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按程序报县级有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未通过的,由当选人按规定辞职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罢免,并视情况组织补选。拒不辞职或难以罢免的,乡党委不得确定其为享受财政补贴村干部(或聘任为社区专职工作者)。
3.对另选人当选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选举委员会在3日内提交乡党委,按程序报县级有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未通过的,由另选人按规定辞去职务或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予以罢免,并视情况组织补选。
(五)扎实做好后续工作
乡党委要指导监督新老班子限期办理工作交接。及时组织开展村民委员会法人信息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换发、当选人员证书颁发等工作。做好离任、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落实关心关爱措施。组织新班子认真学习村党组织工作规则、村级组织财务管理办法、桂林市村干部队伍管理办法等,健全完善村级组织运行机制。做好换届选举材料归档管理,建立健全村干部档案。及时组织开展村干部任职培训。
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一)严明纪律要求。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严禁干扰破坏选举的“十严禁”、严防拉票贿选的“十不准”和严肃处置违反换届纪律的“六个一律”等纪律要求,教育引导换届工作人员、参选人员等自觉遵规守纪。开展严肃换届纪律专题谈心谈话,乡党委分级分类与换届参选人员、现任村组干部、换届工作人员、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全员谈心谈话。对重点难点村关键人员由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直接谈,督促严守换届纪律。组织换届参选人员、现任村组干部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督促自觉抵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强化监督防范。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加强换届风气问题排查和检查,重点排查换届纪律宣传教育、换届纪律执行、人选审核把关、监督查处、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等情况。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社会监督员和落实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络举报平台等方式开展全过程监督,在大会选举期间开展会风会纪现场监督,强化巡视巡察监督,妥善处置各种问题和风险隐患。针对选情复杂的重点难点村,有针对性制定工作预案,采取司法提前介入、工作组全程驻村等措施,加强重点指导和监督,及时消除隐患。
(三)加大查处力度。建立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联查联办、快查快结和信息共享机制,严格依法依规落实涉选举信访工作责任。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有查必结,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核查,对性质严重的案件及时上报县领导挂牌督办,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干扰破坏选举等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认真落实违反换届纪律处置要求,及时通报核查结果和严肃问责有关人员。对受到不实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需要及时予以澄清;对属诬告陷害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及时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精准指导
(一)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上级要求,乡党委成立村“两委”换届领导和工作机制,乡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带头抓,乡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要全程抓。换届工作情况纳入村党(总)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强化协同协作。乡党建办、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强统筹协调、全程跟踪、具体指导,对各村换届工作材料进行前置审核。乡纪委、宣传、统战、政法、派出所、法院、司法、财务、便民中心、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主动履职担当,合力推进换届工作。要强化经费保障,按照每个村人口人均不少于12元的标准划拨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确保村“两委”换届有经费可用,有钱办事。
(三)强化督促指导。乡主要领导联系村,班子成员包村,加强具体督促指导。各包村工作组主动履职作为,对所在村开展针对性指导督促,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做好政策解答,加强业务培训,定期调度情况,强化调研指导。同时,要加强工作衔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四)强化风险防范化解。树牢风险意识,建立换届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防控体系,落实重大问题、重要信息、特殊情况报告制度,实行村民小组民情直报员制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对敌对势力搅扰破坏,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信访矛盾,负面舆情以及自然灾害等可能影响换届的风险问题,加强预判,做好预案,建立及时处置机制。乡换届领导和工作机制要做实做细风险检视排查工作,全面梳理、分析评估换届潜在风险,形成风险清单,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应对措施,确保密切监测、有效防范、快速反应、妥善化解。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防范和监测应对,乡宣传、派出所要建立网络舆情防控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制定应急处置预案,落实24小时盯网制,协调互联网媒体平台严格审核涉及换届工作内容,及时处置违法违规信息。
(五)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宣传平台和党务村务公开等,大力宣传新时代乡村发展成就、基层组织建设成效和基层干部先进典型。乡党委要会同村面向党员、群众深入宣传动员,讲清楚换届重要意义、政策要求、人选标准、工作安排、纪律规定等,引导党员、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换届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格宣传纪律,未经乡级及以上换届领导和工作机制审核,不得公开宣传报道换届工作,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参与换届工作的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录制、公开发布、转发换届工作有关信息或者音视频。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要对本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2026年3月9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乡村“两委”换届领导和工作机制办公室。
附件:1.泗水乡村“两委”换届领导和工作机制成员名单
2.联系村领导结合推进乡村振兴联系指导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
|
中共泗水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12月15日印发 |
附件1
泗水乡村“两委”换届领导和工作机制
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侯正勇 乡党委书记
副召集人:蒙柳洁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吴肖裕 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周冠兰乡党委副书记
蒙雍婷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晓月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人大兼职副主席
陈能苑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谢肇力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龙能跃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
粟吉勇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
胡作成 副乡长
文 波 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梁艳文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张 毅 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刘晓强 乡人大专职副主席、党政办主任、里茶村包村工作组组长
石乾泽 乡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民政负责人、泗水村包村工作组组长
康庭缘 乡党建办主任、周家村包村工作组组长
梁海云 乡团委副书记、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员、里才村包村工作组组长
王良翔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工作员、马骆村包村工作组组长
白曜华 乡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潘内村包村工作组组长
蒋雅琼 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员、龙甸村包村工作组组长
邓妙杰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三舍村包村工作组组长
侯愿萍 乡综合执法队副主任、细门村包村工作组组长
周 丹 乡派出所所长
邓仁瑞 乡司法所所长
赖锦鱼 乡法庭庭长
肖莲花 乡妇联主席
夏莎莎 乡组织干事、团委书记
杨粲玉 乡党建办工作员
蔡德溢 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李鹏 乡综合执法队副主任
杨晓红 乡纪委副书记
韦仲春 里才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吴水香 里茶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杨胜如 马骆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粟胜忠 潘内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吴兴乾 泗水村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杨启权 三舍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侯光祖 龙甸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韦松茂 细门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李运友 周家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
领导和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乡党建办公室,主任由侯正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周冠兰、刘晓月、陈能苑、谢肇力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领导和工作机制成员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全乡村“两委”换届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和工作机制自行撤销。
附件2
联系村领导结合推进乡村振兴联系指导
村“两委”换届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县委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和村“两委”换届工作的部署要求,圆满完成新一轮村“两委”换届任务,以组织振兴引领乡村振兴,做好联系村领导联系指导村“两委”换届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乡主要领导带头联系3个村,其他班子成员联系1个村做好换届工作,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全覆盖全过程监督指导,压紧压实政治责任,严肃换届纪律风气,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圆满完成换届任务,选出过得硬、靠得住、顶得上的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顺利完成“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联系村安排
具体安排附后。
三、主要任务
(一)传导责任压力。向联系村传导压力,督促各村“两委”履行好工作职责,村党(总)支部书记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村“两委”成员和乡领导班子成员协同抓好村“两委”换届工作。
(二)研究分析情况。换届启动前,采取适当方式,了解联系村开展村“两委”换届准备情况和换届总体安排,指导帮助分析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等,就解决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严肃换届风气、营造和谐换届环境提出要求。
(三)加强工作指导。深入联系村进行调研,现场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看换届政策落实严不严、程序执行规范不规范、换届风气好不好。同时,全面了解联系村“两委”换届总体进展、责任落实、政策落地、班子选配、换届风气、风险防范等情况,加强对联系村换届工作的指导,推动换届工作高质量完成。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各村要主动履职尽责,把联系村领导指导村“两委”换届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契机,强化政治担当,主动向联系村领导请示汇报。
(二)根据中央对这次村“两委”换届宣传纪律的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开展联系指导工作,均不做公开宣传报道。
联系村领导联系指导村“两委”
换届工作安排表
|
序 号 |
联系领导 |
职务 |
联系村 |
备注 |
|
1 |
侯正勇 |
乡党委书记 |
龙甸村 |
|
|
细门村 | ||||
|
周家村 | ||||
|
2 |
蒙柳洁 |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
潘内村 |
|
|
泗水村 | ||||
|
三舍村 | ||||
|
3 |
吴肖裕 |
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
里才村 |
|
|
里茶村 | ||||
|
马骆村 | ||||
|
4 |
周冠兰 |
乡党委副书记 |
里才村 |
|
|
5 |
文 波 |
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 ||
|
6 |
蒙雍婷 |
乡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
周家村 |
|
|
7 |
刘晓月 |
乡党委委员、 组织委员、统战委员、人大兼职副主席 |
里茶村 |
|
|
8 |
龙能跃 |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 |
龙甸村 |
|
|
9 |
粟吉勇 |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 |
潘内村 (重点村) |
|
|
10 |
谢肇力 |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马骆村 |
|
|
11 |
陈能苑 |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
泗水村 |
|
|
12 |
胡作成 |
副乡长 |
细门村 |
|
|
13 |
梁艳文 |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
三舍村 |
|
|
14 |
张 毅 |
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