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20日 |
| 标 题:龙政发〔2022〕4号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政府工作分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龙政发〔2022〕4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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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桂发〔2020〕12号)文件精神,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对部分政府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政府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蒋文明同志
负责教育科技、自然资源、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交通、交通战备、退役军人事务、林业、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林业局、广西龙胜龙脊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龙胜温泉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龙胜南山景区管理处、县市容管理服务中心、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县市场开发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和协调龙胜生态环境局、县总工会、龙胜公路养护中心、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胜管理部。
张初有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维稳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调处办)。
联系和协调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武警中队、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及县维稳工作。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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