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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3年07月17日
标  题:龙政办发〔2023〕9号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地表水提质进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龙政办发〔2023〕9号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7日

龙政办发〔2023〕9号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地表水提质进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7-17 16:15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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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龙胜各族自治县2023年地表水提质进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胜各族自治县2023年地表水提质进位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以进一步提高龙胜县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统筹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协同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我县水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继续保持在全市14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考核中排名第一,地表水各项水质污染指数最低。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持续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改扩建,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短板,加快推进龙胜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的验收工作。加强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县城老城区、北岸新区金龙桥片污水收集率。查清城区污水管网覆盖现状、功能状况、错接混接漏接、排水户接入等基本情况,形成问题清单,确定年度工作任务,并按计划完成整改。进一步加大对乡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着力解决运维资金不足、技术人员缺乏等问题,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县市容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胜生态环境局、三门镇人民政府、瓢里镇人民政府、平等镇人民政府、乐江镇人民政府、龙脊镇人民政府等部门配合,县农投水务公司负责落实〕

(二)加强对辖区沿河企业的整治

进一步加大三门镇、瓢里镇沿河排污企业的远程监管,全面铺开对辖区重点企业排污口安装视频监控的工作,争取做到全流域远程监控。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溯源进行查处,有效的防止企业偷排、乱排行为发生。〔龙胜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县工信和商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配合〕

(三)提升扶贫产业园污水管网,加强污水排放监管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上塘扶贫产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加强园区企业末端污染监控,掌控企业排放污水水量水质情况,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排放。加强企业污水排放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县工信和商贸局牵头,龙胜生态环境局、瓢里镇人民政府、三门镇人民政府等部门配合,县供销社负责落实〕

(四)开展农业面源摸底调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探索构建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开展国考断面上游15公里范围内化肥农药施用情况及畜禽养殖规模摸底调查,制定并实施国考断面上游农药化肥及畜禽养殖污染物入河控制方案。〔县农业农村局牵头,龙胜生态环境局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开展县城城区范围内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对县辖区国控断面上游河段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到2023年底,完成城区范围内及国考断面所在河流相关重要所有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完成2022—2023年已查明需要整治的排污口70%的整治。〔县市容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胜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和商贸局、县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配合,县农投水务公司负责落实〕

(六)深入落实河长巡河制度

进一步压实河长巡河责任,建立国考断面河长巡查整治机制,动态掌握国考断面上游主河道及支流15公里范围内工业、农业、生活污水等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责任部门进行处理。持续开展水面及河岸各类垃圾专项清理整治,加强主要河段、国考断面上游漂浮垃圾打捞,做好沿江岸线各类垃圾清理。严查各类垃圾非法倾倒岸线行为。〔县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龙胜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容管理服务中心等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七)保障国考断面所在河流生态流量

落实国考断面所在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科学合理配置水资源,保障河流基本生态用水。加强国考断面所在河流的水库群水量调控及沿河水电站泄放流量在线监控监管,督促各水电站完成生态流量泄放整改工作。完善在线监控和计量设施,将水电站泄放流量纳入日常水流量调度管理。建立生态流量监测机制、预警机制、水量水质联动机制,加强调水减污和应急调度,保障国考断面污染物稀释降解需要的流量。〔县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龙胜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八)建立全县水污染防治联合协调机制

有关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和联动执法,共同抓好水环境保护。对群众投诉、社会舆情,做到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龙胜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工信和商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动对标、强化协作、共同发力,做到守“水”有责、守“水”负责、守“水”尽责。将水质提质进位专项行动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及河长制考核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指导辖区国考断面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生态保护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推动辖区水质提质进位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排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水污染防治相关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规范开展环境自行监测,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依法排污。相关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牵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县委县政府督查绩效办将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加强跟踪督办,对工作推进滞后的相关乡镇及部门予以通报。

(二)推进全民共治

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鼓励群众曝光、投诉身边的水污染问题,构建群策群治、共建共享的现代化治理体系,营造人人关心水生态环境、主动参与水污染防治、自觉保护水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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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政办发〔2023〕9号(电子)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地表水提质进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doc

相关解读:关于对《龙胜各族自治县2023年地表水提质进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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