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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农发〔2025〕17号关于印发《2025年龙胜各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8-20 09:25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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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局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龙胜各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龙胜各族自治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72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我区“10+3+N”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发挥高素质农民培育对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和文明乡风建设等工作的基础支撑作用,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突出实效,坚持分层实施、分级管理、育用结合,按照工程化、项目化方式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素养,大力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区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工作内容

2025年,聚焦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围绕农业全产业链,分层分类分模块,以经营管理型为主导,重点开展提高技术技能水平、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和提升综合素质素养3项主要工作。重点支持实施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及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工作。其中,针对行业急需、人才培养短板弱项、产业发展痛点难点等举办一批专题培训班。

根据自治区培训任务分解,我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总任务数15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粮油相关内容培训班100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班50人。

(一)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

1.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以粮油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重点开展粮食、油料、糖料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主体培育。在适宜地区普及水肥一体化技术,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融合,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技术技能水平。

2.围绕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服务菜篮子产品供给。以畜牧、水产、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热作等种养殖理论、生产技术、质量安全和绿色发展等知识技能为主要内容,结合地方农业特色,开展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

(二)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工程

1.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的人才需求,突出农业与科技、文化、教育、旅游、康养、新能源等融合的农业+”新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带头人,加强数字化技能应用人才储备培养素质能力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高度契合的带头人。

2.重点关注返乡大学生、农民工、返乡退役军人、女能人等青年群体,提供个性化培训服务,加快建设致富带头人队伍。组织举办一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

3.持续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学用贯通综合试点工作,坚持学用结合、以用为主、重在实效的理念,聚焦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业新产业、新业态的人才需求,重点围绕推动实习实践落地、深化就业创业服务、完善跟踪指导机制等环节抓好落实。

三、资金管理与使用

(一)强化资金监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56号)文件,下达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经费30万元要求,培训任务为50人次。

(二)补助标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班培训标准为人均6000元。

(三)培育标准:培育资金支付培育全过程环节所需费用,包括培育计划实施的需求摸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交流观摩、跟踪服务和总结评价等培育环节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课堂教学日均费用一般不高于培训地干部培训标准,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费用应按实际支出。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其他费用,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擅自转拨资金,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

(四)培训机构培训

1.经营管理型粮油相关内容培训班:培训机构由农业农村厅统筹安排,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粮油专项)和春耕备耕专题培训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529号)文件精神,我县粮油类作物培训学员100人次,培训机构为广西桂林农业学校,培训≧40学时。培训费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转移支付培训机构广西桂林农业学校,我县只需遴选符合参训条件学员参加培训并协助完善班级管理、培训期间全过程监督。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班:根据2025424日我县高素质农民专题班申报书材料(附件1),明确培训机构为广西桂林农业学校。专题班预算培训经费5800/人,50名学员需培训资金29万元,培训≧120学时。付款方式在双方培训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14.5万元);在完成全部服务并经采购人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无息),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630日前完成全部培训。

3.业务培训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经费:项目管理人员、教师和学员参加全国全区以及市、县(市、区)组织的业务培训、素质提升培训等相关培训的交通旅差费、食宿费、培训费等,以及购买农民培训所需设施设备预算1万元。

(五)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培育项目实施监管,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相关资金使用全链条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培育资金支出使用的监督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培育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全面提升资金使用效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或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跨项目整合资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组织管理

(一)培育对象

围绕产业和农民需求,选准培育对象。培育对象要求年满 16周岁,优先选拔 55岁以下,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农民和返乡人员,主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每个培训班的规模原则上应在 30—70人,以实践教学为主的培训班不超过50人。

(二)课程设计

根据培育主题实际需要确定培训班总学时,做到一班一案,制定个性化教学计划,培训内容设置应根据不同作物特点做到分产业选题、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实施,做到培育供给与需求有效匹配。原则上每个培训班不少于40个学时(不包含报到、返程时间),1学时为 45分钟,每日上限 8个学时。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类。培育机构综合考虑农时农事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合理设计三类课程,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综合素养课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数的 10%。专业技能课学时数应不低于总学时数的 70%,其中,采取实践教学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能课学时数的 50%。能力拓展课学时数应不高于总学时数的 20%。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培训的,线上学习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数的 15%。线上学习平台应具备完善的在线学习、直播授课、课程考核及相关统计、监测和评价功能。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政策法规、职业素养和文化素养类等课程,包含开班第一课开班第一课应包括当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相关部署要求等内容。专业技能课应根据培育对象实际需求,紧紧围绕培育主题开设。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选开展、自行设计。实践教学、交流观摩等环节应在与培育主体和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实习实训场所或生产经营主体开展。

(三)培育师资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合理选聘授课师资,师资专业领域与授课主题相符,鼓励吸纳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广西创新团队专家、科技特派员、涉农经营服务主体专业人员加入师资队伍,从高素质农民优秀学员中选拔培育一批乡土专家和技术能手,鼓励将法律、金融、文化等领域师资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队伍。开班第一课应由县农业农村局委派与培训班主题相符的主管单位人员讲授。培训班应安排县级管理部门任专职班主任,负责培训组织管理和教学辅助工作,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线上学习及跟踪服务均要求配置专业师资及教学辅导员。

(四)教材选用

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审核把关本级培育教材,选用规范、先进、实用的培育教材,做好教材意识形态审查工作。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规划教材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教材。鼓励文字教材和视频教材配合使用,针对农民学习特点加强教材建设,开发精品课件和多媒体教材。

(五)培训机构

坚持竞争择优原则遴选培育机构,指导培育机构高质量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鼓励优质公益性培育机构连续稳定承担培育任务,对承担上一年度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可优先选用。

(六)跟踪服务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做好高素质农民发展情况跟踪监测,建立

监测制度,及时掌握参训学员的发展动态、产业需求、荣誉奖项

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设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门政策或出台

针对高素质农民的专门文件,提供政策信息、技术指导、产业项

目、金融信贷、电商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扶持服务,支持高素

质农民领办创办产业联合体抱团发展,指导服务高素质农民协会、

联合会、创业联盟等组织。

培育机构应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完成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等环节后对当年参训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应组建包括班主任、产业技术专家等成员的跟踪服务团队,做好跟踪服务记录。每个培训班应面向不少于 30%参训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每人接受服务次数应不少于2次,其中现场指导不少于1次。跟踪服务形式包括技术指导、政策宣讲、发展帮扶以及推荐组织高素质农民学员参加论坛、展会、技能竞赛、农产品交易活动等。

(七)档案管理

培育机构应将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师资、跟踪服务情况全部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相关培育、课程考核和结业证书颁发情况。培育机构应建立培育档案,包括开班计划、培育对象信息、课程及考核结果记录、资金支出票据复印件、结业证书发放情况和其他必要培育信息。培育档案至少保存 5年,在项目验收考核通过后,移交培育档案至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县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地方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扎实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组织实施工作。落实责任分工,健全组织管理班子,精选培育机构,指导做好需求摸底调研、制定差异化的培训计划及具体实施等工作。聚焦当地主导特色产业发展和乡村发展,精准开展需求摸底和对象遴选,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实现培育供给与培育需求相匹配。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育对象,做好学员培训考核,规范印制及发放结业证书。完善档案资料管理,提升工作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培育机构应加强培育对象管理,要求培育对象在集中培育期间,严格遵守班级管理制度,严禁酗酒、滋事或从事可能影响学习培训的娱乐活动。注重培训模式创新,持续探索并完善学用贯通、育用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可采取现场培训、入户指导、线上学习、实地观摩、远程教育等形式,结合实际策划一批标志性活动,提高培训实效。

(二)强化多元协同

加强人才培育资源整合,加强与水产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协同、多资源聚合、多力量参与的工作格局。鼓励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积极承担项目日常管理相关工作,做好技术支撑。动员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农技推广服务部门及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主动参与,发展优质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为教学基地,满足高素质农民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教育培训需求。

(三)强化质量监管

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切实担负起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建立健全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对本级所有培训班执行情况进行质量监控,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质量建设和绩效管理,对培训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或整改,提升培训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区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四)强化数据调度

1.用好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培育全过程管理。所有农民培训班及综合素养提升培训(活动)均要求做到培训信息 100%入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维护本级培育对象、机构、基地和师资数据库,加强对系统信息数据的动态管理,监督指导培育机构正确录入培训信息,重点跟进粮油专项任务的录入进度,确保培训全程可追溯。培训班结业前培训指导学员完成在线学情评价,提高线上评价参评率及满意度。通过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在线评价的参训学员比例不低于 90%,参训满意度不低于 90%

2.用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及时上报实施方案和资金支出信息,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严禁数据造假。

附件:龙胜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班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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