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龙胜县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7月17日 |
| 标 题:龙自然资字〔2025〕6号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龙自然资字〔2025〕6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7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龙胜各族自治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胜各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我县地质灾害主要特点及基本情况
(一)地质灾害特点
我县地处桂东北桂林最北端的中低山、丘陵地区,地势特征为北、东、南三面高,中部和西部低,大于25°以上的陡坡占了全县总面积的87.2%,地表碎屑岩沉积厚,山高坡陡水急等地势特征,且雨量充沛,是桂林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多发区之一。地质灾害总体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地质灾害点分布面广;二是地质灾害受强降雨影响,发生时间相对集中;三是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点多;四是滑坡和公路塌方的地质灾害相对较多;五是新建设用房开挖边坡引发的地质灾害险情较多且危害越来越大。
(二)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2025年全县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共55个,风险区431个,其中低风险区126个,中风险区118个,高险区103个,极高险区84个。
表1 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一览表(单位:个)
|
乡/镇 |
隐患点 |
风险区 |
风险区(村屯) | |||
|
低风险区 |
中风险区 |
高险区 |
极高险区 | |||
|
龙胜各族自治县 |
55 |
431 |
126 |
118 |
103 |
84 |
表2 各乡镇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一览表(单位:个)
|
乡/镇 |
隐患点 |
风险区 |
风险区(村屯) | |||
|
低风险区 |
中风险区 |
高险区 |
极高险区 | |||
|
平等镇 |
5 |
81 |
22 |
21 |
20 |
18 |
|
龙脊镇 |
7 |
56 |
16 |
13 |
14 |
13 |
|
三门镇 |
6 |
53 |
15 |
14 |
13 |
11 |
|
龙胜镇 |
14 |
46 |
13 |
12 |
12 |
9 |
|
泗水乡 |
5 |
39 |
10 |
10 |
10 |
9 |
|
乐江镇 |
5 |
36 |
13 |
13 |
6 |
4 |
|
瓢里镇 |
1 |
35 |
10 |
10 |
10 |
5 |
|
马堤乡 |
5 |
34 |
9 |
9 |
8 |
8 |
|
伟江乡 |
4 |
30 |
9 |
8 |
7 |
6 |
|
江底乡 |
3 |
21 |
9 |
8 |
3 |
1 |
二、2025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一)2025年汛期降水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5年汛期(4—9月)龙胜县气候状况总体上属于一般到偏差年景。汛期总降水量接近常年,但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暴雨集中期在5-6月,局地性、阶段性暴雨洪涝的风险较高。
1.前汛期(4-6月)
预计2025年前汛期总降水量:600~900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大部地区正常到偏少约1成。暴雨集中期在5-6月,出现区域性、阶段性的洪涝灾害可能性大。
各月降水量预测:4月降水量150-250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正常;5月降水量200-350毫米,正常到略偏少;6月降水量220-420毫米,正常到偏少1成。
2.后汛期(7-9月)
预计2025年后汛期总降水量:300~500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正常到偏多,但降水分布不均,部分乡(镇)可能出现阶段性气象干旱。
各月降水量预测:7月降水量150-300毫米,正常到偏多1成;8月降水量100-200毫米,偏多约2成;9月降水量50-100毫米,偏多1成左右。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预测2025年雨量较多的前汛期(4月至6月)是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高发的重要时段,重点防范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连续大雨3日以上及过程降雨量大于100毫米的时段;其次由于降雨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尤其台风带来的持续降雨及强降雨的阶段性、局部性,洪涝和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大。因此,我县2025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主要在4月至9月主汛期期间,除此时段以外一些局地性短时强降雨以及长期阴雨天气要防范农村地区因切坡建房导致的小规模崩塌灾害。
三、2025年汛期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一)地质灾害主要类型及分布区域
我县山高坡陡,河流切割强烈,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土层较薄,危岩分布范围广,多分布于山体的中上部,相对高度高、稳定性差、监测困难,群测群防工作很难到位,一旦受到降雨、气候变化、震动等影响,就有可能成灾。
具体情况如下:
1.滑坡、崩塌
主要发生在岩石破碎、风化严重、残坡积层厚度大、结构松散、自然地质环境脆弱及人为影响因素较多的碎屑岩、花岗岩山区。
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质灾害的区段主要有龙胜镇、平等镇、三门镇、龙脊镇、伟江乡、泗水乡、江底乡。
崩塌还多发生在山区的村民房后开挖的坡体、削坡过高过陡的公路边坡上和岩溶区的峰丛、孤峰山体的临空面。
此外,以陡、峻、险、奇而闻名的一些景区或景点,是自然地质作用的产物,也往往是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的危险区或危险点,主要有龙胜龙脊梯田景区、龙胜温泉景区。
2.泥石流
主要发生在山高沟深、地势陡峻、沟床纵坡降大,流域形状便于水流汇集的区域。上游形成区地形多为三面环山,一面出口的瓢状或漏斗状,地形比较开阔,周围山高坡陡,岩体破碎,植被生长不良,有利于水和碎屑物质的集中;中游流通区,地形多为狭窄陡深的峡谷,谷床纵坡降大,使泥石流能够迅猛直泻;下游堆积区地形为开阔平坦的山前平原或河谷阶地,使碎屑物有堆积场所。地表岩层破碎、滑坡、崩塌等不良地质现象发育,为泥石流提供了丰富的固体物质来源;另外,岩层结构疏松软弱,易于风化,节理发育,或软硬相间成层地区,因易受破坏,也能为泥石流提供丰富的碎屑物质来源;一些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如滥伐森林造成水土流失,采矿、采石形成的尾矿、弃渣等,往往也为泥石流提供大量的物质来源。泥石流易发生地区基本与滑坡、崩塌分布一致。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1.主要崩塌、滑坡、泥石流高易发区
包括龙胜镇、泗水乡、伟江乡、三门镇。该区为碎屑岩、花岗岩分布区,属中山峡谷地貌,山高谷深,地质构造复杂,岩层节理裂隙发育,岩体破碎,花岗岩风化层、残坡积层厚且结构松散,稳定性较差,又地处桂北暴雨中心分布区,降雨强度大且集中,由于风电、水电、采矿、修建公路、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如龙胜镇大规模的开发建设活动,将强烈改变本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加剧岩体稳定性的破坏,促进崩塌、滑坡与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育。
我县为桂林多雨区、暴雨中心之一,雨量充沛,降雨强度大,地质灾害受构造、岩性、地貌控制,在人类工程活动影响下,经暴雨诱发而产生地质灾害,威胁城镇、乡村居民和交通道路安全。经过强降雨袭击,引发大量的地质灾害,边坡的稳定性大大降低。易诱发地质灾害的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是建房开挖坡脚、修筑公路、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崩塌、滑坡。
2.平等镇、乐江镇崩塌、滑坡次易发区
本区位于龙胜县北西部山地。地貌以低山丘陵为主,部分为中低山区,坡面坡度多大于30°,风化强烈,残坡积层厚度2~8米不等,土层松散,厚度较大,雨水冲刷入渗,易造成坡土体强度降低,引发地质灾害。易诱发地质灾害的人类工程活动主要是开挖坡脚、采矿、修筑公路、兴建小水电等,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崩塌、滑坡。
3.龙脊-温泉旅游区岩石崩塌高易发区,包括龙脊镇、泗水乡、江底乡分布区。出露的大部分硅质岩、砂岩,因节理和层间裂隙面溶蚀严重,岩体在构造裂隙、节理裂隙和层面的切割及卸载和溶蚀作用下,使岩体破坏成大小不一的块状、层状、不规则状等结构体,在陡峻的坡面上和部分人工造成的临空面上形成极易坠落的危岩体,在有震动,或裂隙间的蚀余粘土被湿润,或重力作用下,只要裂隙面的摩擦阻力小于抗崩力,危岩体就会失稳而造成岩石崩塌灾害。岩石崩塌灾害的发生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往往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岩石崩塌灾害主要由自然因素引发,人为因素主要包括:修路、建房、采石、人防工程施工爆破等人类工程活动。其中最主要为采石和人防工程施工爆破活动。
4.工程活动对地质灾害的影响
我县历年发生的地质灾害部分是由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1)不合理削坡建房、修筑公路,未采取坡体支挡、护砌或地表地下水排水等措施,或者是采取的坡体支挡、护砌或地表地下水排水等措施不当。
(2)山区不合理的斜坡垦荒耕种方式,破坏斜坡稳定性。
(3)由于条件限制,山区城乡居民在高陡的石山下建房居住,缺乏足够的安全距离,易遭受岩崩危害。
(4)矿山不规范的开采方式,形成高陡的临空面边坡;弃渣的乱堆乱放。
(5)修建渠道引水,未对渠道采取防渗措施或防渗措施不力,对渠道上、下边坡缺少有效的支护、加固。
(6)人为改变河道路径可能引发山洪与泥石流地质灾害。
(7)加载(多为建筑加载)和震动(以车辆过往震动和爆破震动为主)。
工程活动诱发的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地面塌陷,且发生频率相对较高。虽然通常规模较小,但是危害相当大,易造成房毁人亡。必须增强地质灾害防范意识,采取必要的防灾减灾措施,尽量减少因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工程设施遭受巨大损失。
(三)重点防范对象
自然资源部门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城镇、村庄、学校、医院、集市、旅游景区(点)、位于冲沟口、冲沟旁的村庄、水库下游、生产和废弃矿山、林场临时居住点等人员聚集区,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在建公路和铁路、水利、大型深基坑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区域,特别是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山区城镇建设、农村切坡建房和山体过度开发形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加强监测、重点防范。
四、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全力做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依据《桂林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全力推进全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高全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
1.推进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转化应用。
充分利用已完成的风险调查评价(普查)成果,建立“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机制;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隐患数据库和风险数据库,做好风险区内重点监控对象和受威胁人员的精准识别工作,将隐患点威胁的住户、风险区可能受威胁的住户、切坡建房隐患的住户、风险区内学校教师等纳入本年度县级预警预报体系;加强各部门、乡(镇)、村屯对“风普”成果的应用。配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全面推进风险区精细化调查,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和风险源头管控,为防灾减灾、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等提供基础依据。
2.扎实开展隐患核销,有效推进“人防+技防”监测预警工作。
加快对现有的5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能销则销”的原则, 2025年完成对隐患点的核定,切实摸清隐患底数。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健全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员和极高、高、中地质灾害风险区巡查员的遴选、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风险区(极高、高、中)至少落实1名专职监测员或巡查员,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公示。
3.健全完善协同联动机制。
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应急、地震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互通、会商研判和协调联动,强化汛期联合调度,形成防灾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要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作用,统筹抓好防治工作落实。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预报,强化数据共享,着力破解短临预报难题。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应急准备检查和业务指导,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应急演练,强化科学施救,提高救援能力。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教育、铁路、交通运输、水利、文广体旅、电力、通信等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落实“管行业必管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的要求,督促指导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对辖区各级防灾责任人、村社干部、师生(极高、高、中地质灾害风险区内的学校)监测员、志愿者、受威胁群众、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等进行一轮全覆盖培训。要灵活采取集中与分散、综合与单项相结合等方式开展避险演练,每年至少开展1场地质灾害应急避险综合演练。根据地质灾害应急“一个项目、一个预案”的要求,对于社会影响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因地制宜开展1场简易演练,切实提升基层群众遇险逃生能力。
(二)全力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1.高度关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和防范期。
我县汛期地质灾害多发、群发、突发,规模小,危害性大,群发地质灾害往往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各地要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重点防治对象。高陡边坡下的城镇、村屯、医院、学校、集市,山区旅游景区(景点)、水利设施,生产和废弃矿山、采石场、废渣场和尾矿库下游村庄、极高、高、中地质灾害风险区内村屯等人员聚集区,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大型深基坑、桩基工程、集中供水式机井等。特别是山区重要在建工程、农村切坡建房处、位于老滑坡体、山脚、泥石流沟口的村庄、集镇和民宅,应加强监测,重点防范。
2.严格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三查”工作。
加快构建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员”和地质灾害风险区“巡查人”双控体系,综合运用无人机航摄等“空天地” 结合技术手段,指导开展隐患风险识别及“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并贯穿汛期始终,切实做到有人居住区域巡查排查全覆盖、无遗漏。发现有重大隐患的地方,要果断撤离受威胁人员,在建工程该停就停。
3.精心开展地质灾害汛期气象风险预警预报工作。
建立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实现自然资源、应急、气象、水文等相关部门信息实时共享,优化全县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进一步推进县、乡(镇)两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网络建设。结合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基础数据和不同条件下区域地质灾害危害性等级叠加气象雨量主要诱发因素,生成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并及时将地质灾害预警隐患信息发送至各级地质灾害防灾管理人员和群测群防员及监测员。各级地质灾害防灾管理人员要按照红、橙、黄、蓝四级预警信息进行分级预警响应,并按照预案及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在地质灾害中、高、极高风险区内提高局部短时强降雨(40mm/小时以上)过程的预警频次,特别是存在高陡切坡的农村新建住房,在强降雨的作用下边坡失稳极易造成突发性地质灾害。要结合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在制作县级预警预报时将预警信息发送到极高、高、中风险区内村委、学校教师、高陡切坡建房户全覆盖,做到预警到户到人。非主汛期各部门要根据天气和地质灾害情况恢复预警预报。
4.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要根据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自治区防汛“叫应”到户到人的“六条”措施要求,加强值班值守,收到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后及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基层“叫应”责任和“凡黄必应、凡橙应撤、凡红必撤”叫应机制。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要及时转移地质灾害危险区人员、及时报送信息;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及时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并进行科学评估和研判,为抢险救灾、处置地质灾害提供科学依据,避免二次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项工作
1.加强极端天气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范。
发挥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指导、协调同级交通、水利、文旅、教育、铁路、公路等部门切实履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相关企业落实防灾责任和措施。各主管部门切实将在建工程、学校、旅游景区和公路、铁路、河道沿线全部纳入监测预警和培训演练体系,落实应急预案和防灾责任人,加强强降雨期间隐患巡查排查。各乡(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防护重点。各主管部门加强与当地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加强巡查排查和防治,建立完善信息互通机制,保证防灾信息共享,密切监视局地的雨情水情和台风等汛情变化,提前采取应对措施,保障人口密集区和交通、学校、风景名胜区、水利设施、能源等重要设施安全。
2.加强山区农村切坡建房地管控。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摸清本地农村切坡建房隐患情况。自然资源部门将切坡建房隐患点纳入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加强对农村地区新建房屋科学选址的技术指导,合理避让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并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登记切坡建房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应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对有危及农村住宅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及险情的巡查、检查和监测,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对农业设施危害的防护及宣传工作;住建部门指导新建房屋施工建设,提高房屋防灾抗灾能力。
3.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的监督管理,明确因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并做好防范。
加强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监督管理,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由负责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单位全面开展调查和排查,并由建设单位负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切实落实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与主体工程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职责。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群测群防”的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镇镇长要亲自安排部署、抓好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早落实、早见效,尽最大努力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县自然资源局要发挥好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细化明确相关部门防治责任和防治任务。应急管理、住建、农业农村、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门要结合职责分工,重点做好城镇规划区、集中安置点、工矿水利工程建设工地、公路沿线、中小学校区、风景旅游区(点)的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要求,落实建设工程“三同时”措施,建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治措施建议落实情况抽查检查工作机制,压实防灾减灾责任,严防不当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二)严格责任分工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教育、文旅、农业农村、应急、气象、铁路等部门要按职责分工进一步建立联防联控的日常联动协调机制,做好相关领域的防治工作,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职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严格考核问责,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保障防治经费
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大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争取力度,县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治理资金筹措,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监测预警、隐患调查排查、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演练、应急处置、监测人员工资、搬迁避让及工程治理等工作,确保及时发放地质灾害调查、勘查、治理所需要资金。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防治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地质灾害防治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队伍,做到“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要不断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队伍建设,全面改善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切实增强业务能力,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提前落实应急值班场所和人员,严格遵守应急值守纪律。加强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灾情险情信息报送。
(五)加强监督检查
要向社会公开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极高、高、中地质灾害风险区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将接听灾情和险情报告的电话号码在互联网、电视和报纸等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开展督查及防灾减灾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实现年度防治目标任务。
附件:1.龙胜县2025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群测群防人员一览表
附件1. 龙胜县2025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群测群防人员一览表xlsx.xlsx
2.龙胜县2025年地质灾害风险区及群测群防人员一览表(高、极高风险区)
附件2.龙胜县2025年地质灾害风险区及群测群防人员一览表(高、极高风险区).xlsx
3.2025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附件3.龙胜县2025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xlsx
4.龙胜县2025年地质灾害风险区一览表
附件4.龙胜县2025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风险区一览表.xlsx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