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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人社工时许决字〔2025〕2号 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5-05-27 10:20     来源:龙胜县人社局     作者:龙胜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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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胜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本局提出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办法》(桂劳社发[2006]228号)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有关规定,本局决定:

一、同意你公司运营部经理、运维部工作人员、生产部工作人员、综合部工作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时间及劳动报酬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取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企业生产、工作任务完成

三、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公司应予公示。

四、你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效期2025527日起至2027526止。期满后如需继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按规定再次申报。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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