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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人社工时许决字〔2025〕1号 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5-02-20 15:30     来源:龙胜县人社局     作者:龙胜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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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龙脊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向本局提出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办法》(桂劳社发[2006]228号)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有关规定,本局决定:

一、同意你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市场营销部人员、专职驾驶员、采购员实行不定时工时制,行政管理部计划财务部、技术工程部、运营管理部、农耕管理部的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工作时间及劳动报酬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参照标准工时制核定工作量并采取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企业生产、工作任务完成

三、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公司应予公示。

四、你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有效期2025220日起至2027219止。期满后如需继续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按规定再次申报。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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