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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行审〔2021〕47号
桂林市交通技工学校:
报来《桂林市技工学校关于加收新建学生公寓住宿费的申请》收悉。鉴于你校在学生宿舍安装了空调,进一步改善了学生住宿条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我区公办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5〕8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校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住宿费:安装空调的8人间公寓式学生宿舍收费标准最高限价为10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包含学生宿舍每人每月定额供水5立方米、定额供电5度。超过供水、供电定额标准的,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另行收费。
二、住宿费属于事业性收费,你校应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的规定在学校门户网站和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收费标准公示牌,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机关及文号、投诉举报电话等,实施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财政票据,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自2022年春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3年。请提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收费政策的顺利实施。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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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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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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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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