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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一把手” 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

2022-04-12 14:55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龙胜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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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龙胜县委办公室关于推行“一把手” 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龙办发〔20229 ),结合单位法定权责范畴,从行使职权的“法定性、准确性、操作性”出发,立足于规范 “ 一把手”与领导班子的权力边界,梳理出本位“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 以下简称“两清单”)。

一、权力清单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 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等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重点用好管住以下重点领域拥有的权力。

(一) 关于决策权方面

1.谋划部署主导权。决定对本单位基层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工作的谋划部署。

2.选人用人建议权。对本单位的选人用人具有提名权和建议权;对上级党委到本单位考察使用干部具有推荐权;对干部的提拔使用、挂职锻炼、轮岗交流等具有建议权。

3.工作分工安排权。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协助) 范围; 指定班子成员临时主持工作、暂代行使“一把手”职权;委托 (授 权) 班子成员或部门负责人行使审批、签发等事权。

4.干部日常管理权。对本单位 (系统) 干部的选拔任用、评 优评先和惩戒追责,以及请 (休) 假、外出、慰问、培训 (学习)、 值班 (勤) 安排、考勤考核、谈心谈话等事项进行日常管理监督。

5.机构编制动议权。对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 职能职责和编制职数的调整变更等事项,进行动议审核关。

6.财务资产处置主导权。对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年度预 (决) 算的编制、 申报或调整以及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等事项, 具有主导权。

7.重要文稿签发权。审定签发涉及本单位重要文件、 稿件、信息、纪要以及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牵头起草的规章制度、 实施意见。

8.重要会议主导权。作为召集(主持)人,决定重要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内容、参加 (列席) 人员,掌握会议节奏、发言顺序 ( 时间) 及表决方式。

9.应急指挥处置权。决定对本单位  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的应急处置。

10.联络协调主导权。决定对外交流、联络协调、协同协作等事项的安排。

(二) 关于执行权方面

1.组织传达学习权。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 及上级的决策部署、指示批示等,及时在本单位内组织传达学习。

2.提出贯彻意见权。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 及上级的决策部署、指示批示等,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的意见和措施。

3.贯彻落实部署权。决定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 法规以及上级的决策部署、指示批示的组织方式、实施举措、力量配置。

4.执行反馈报告权。决定向上级报告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进展等情况,并可提出意见建议。

( 三 ) 关于监督权方面

1.党建工作监督权。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党组班子成员、系统内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党员干部落实有关制度规定。

2.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权。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对党组班子成员、系统内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集体决策监督权。作为单位“ 一把手”,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所属单位贯彻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业务领域各项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

4.个人事项报告监督权。对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进行监督。

二、负面清单

(一)严禁对工作敷衍塞责。不得在工作中有推诿、敷衍、 扯皮现象,不得把自己等同于副职成员或普通干部,随意放松职 责要求和降低工作标准,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二)严禁违规违纪违法以权谋私。不得有违规违纪违法行 为,不得利用职权和个人影响以权谋私,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有 生活作风问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

( 三 ) 严禁违规干预敏感事项。不得违规干预插手所属单位 的选人用人、项目投资、工程建设、审批监管等敏感事项,应遵守相关规定并严格履行程序。

( 四 ) 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不得对 “三重一大”事项由个人决定或以现场办公会、圈阅等方式作出决定;不得对干部职务任免、人员调整调动、轮岗交流挂职和公务员考录、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等人事事项,以及评比考核、表彰奖励、惩戒追责等奖惩事项,作先行发言或作倾向性发言,应严格执行末位发言表态(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具体划定“一把手”的负面清单)。

三、监督机制

为使“两清单”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必须严格落实监督机制。

( 一 ) 公开机制。 以党组)正式文件的形式公开印发 “两清单”,接受民主监督。

(二)述评机制。将“两清单”执行落实情况纳入“一把手” 个人年度述职报告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的内容范畴,接受评议监督。

(三) 督导机制。将两清单”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和派驻监督的内容范畴,接受上级监督。

(四)问责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制度规定,接受监督问责。

(五)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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