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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2019-11-18 16:58     来源:伟江乡人民政府     作者:伟江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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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江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江乡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江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江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工作,文电的收发,信息、机要、数据和档案管理,来信来访处理,机关值班、政治学习,本级和本乡镇文件、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指示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反馈;

2.协助领导处理突发、重大事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报告重要情况;

3.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做好上下内外工作的协调、衔接和联系;

4.做好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和机关后勤等工作;

5.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人员配备:党政办公室人员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司机以及食堂后勤工作人员等组成。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教育、卫生、民政等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辖区内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负责民政、福利事业、双拥、老龄、统战、民族宗教、残联、救济救灾、婚姻登记、敬老院管理以及库区移民等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辖区内卫生保洁和除“四害”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服务和科技兴农活动,提高全民科普文化知识;

6.负责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职能单位的工作;

7.负责指导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与管理工作;

8.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人员配备: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民政助理、科教文卫体助理以及民政事务管理所工作人员等组成。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发展工作;

2.负责协调指导农技、林业、农机、水利、水产畜牧兽医工作;

3.负责乡村规划建设、交通、土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管理工作;

4.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

5.负责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全面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力争实现每年都有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6.负责组织各项经济统计和相关经济普查工作,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报告制度;

7.负责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8.负责协调、指导抓好财政税收工作,加强征管、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9.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0.人员配备: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农业助理、环保助理、城建助理、扶贫助理、统计兼经管助理和安全生产助理以及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组成。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综治委讨论,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掌握、分析本辖区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反馈,重大问题提请乡镇党委、政府以及综治委研究解决;

3.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4.负责指导、检查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5.协助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委)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6.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的其他事项;

7.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人员配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员由原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和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人员)组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伟江乡党委、人民政府设5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镇的教育、民政、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统计、安全生产监督、信访及水库库区移民工作,要明确承担的机构、岗位、责任和人员。

伟江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实行双重领导,为上级机关派驻乡镇的机构。工商行政管理所、国土资源管理所为上级机关垂直管理设在乡镇的机构。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江乡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九:政府采购情况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江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8年度总收入2964.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31.64万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80.97万元,增长14.7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431.64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280.76万元,增长13.05%,主要原因是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增加。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532.9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00.22万元,增长23.16%,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尚未完工结算。

(二)本部门2018年度总支出2964.5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757.9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80.97万元,增长14.7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53.66万元:主要用于乡镇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乡镇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25.54万元,下降14.2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2.文化体育和传媒(类)10.39万元,主要用于组织群众文化活动和体育活动的支出,以及广播、新闻和其它信息传播宣传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9.98万元,下降65.79%。主要原因是广播业务经费放政府预算里。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32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就业相关的宣传、教育业务产生的费用开支。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27万元,增长120.95%。主要原因是扶贫就业压力增大。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8.5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以及相关的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免疫接种业务产生的费用开支。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91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类项目增加。

5.节能环保(类)59.99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28万元,增长16.01%。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验收通过率增加,补助增多。

6.城乡社区(类)86.7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3.91万元,下降38.33%.主要原因是扶贫基础设施项目减少,资金减少。

7.农林水事务(类)1760.11万,主要用于农发项目管理和财政一事一议专项经费支出,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88.64万元,增长101.97%。主要原因农发项目增加等。

8.交通运输(类)2.48万元,主要用于道路建设及修复修理。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49.5万元,减少98.37%。主要原因道路硬化较多,维修经费减少。

9.住房保障支出(类)53.6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1.91万元,增长146.71%。主要原因危房改造项目增加。

10.年末结转和结余206.6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201.12万元,下降49.32%,主要原因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支出进度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7.92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582.09万元,增长26.75%。其中:基本支出444.49万元,项目支出2313.43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964.58万元,支出决算为275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款)(项)年初预算为870.32万元,支出决算为75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9%。主要用于乡镇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乡镇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25.54万元,下降14.28%。

2010101行政运行:共支出1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共支出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73万元;

2010301行政运行:共支出20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共支出23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6.38万元;

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共支出13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4万元,项目支出44.28万元;

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共支出2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3101行政运行:共支出39.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共支出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73万元;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共支出86.58,其中基本支出9.52万元,项目支出77.06万元。

  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12.41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2%主要用于组织群众文化活动和体育活动的支出,以及广播、新闻和其它信息传播宣传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9.98万元,下降65.79%。主要原因是广播业务经费放政府预算里。

    2070404广播:总支出1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2.95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64%。主要用于龙胜县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27万元,增长120.95%

    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共支出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2万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年初预算29.8万元,支出决算为2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以及相关的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免疫接种业务产生的费用开支。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91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类项目增加。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总支出2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 节能环保(类)年初预算59.9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9.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退耕还林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28万元,增长16.01%。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验收通过率增加,补助增多。

    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支出:总支出5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9.99万元。

    (六)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111.9万元,支出决算水为8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1%。主要用于乡镇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及桂林市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发生的委托中介机构评审费。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3.91万元,下降38.33%主要原因是扶贫基础设施项目减少,资金减少。按本部门决算项级功能分类科目列示如下:

    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共支出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73万元;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共支出 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16万元;

    2121099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共支出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58万元

    农林水事务(类)年初预算数为1819.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60.11万,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6.73%。主要用于农发项目管理和财政一事一议专项经费支出,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888.64万元,增长101.97%。主要原因农发项目增加等。按本部门决算项级功能分类科目列示如下:

    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共支出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63万元;

    2130504农村基层设施建设:共支出14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9.61万元;

    2130505生产发展: 共支出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共支出11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2.43万元;

    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共支出12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9.35万元。

    2130707农村综合改革示范点补助:共支出1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79万元。

  4. 交通运输(类)年初预算为2.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6%。主要用于道路建设及修复修理。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49.5万元,减少98.37%。主要原因道路硬化较多,维修经费减少。

    2140104公路设施: 共支出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2万元;

    2140106公路养护: 共支出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7万元。

  5.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5.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4%。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1.91万元,增长146.71%。主要原因危房改造项目增加。

    2210103棚户区改造:共支出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1万元;

    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共支出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5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共支出2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4.4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25.4万元92.41%,主要原因是增加养老保险等预算,支出增加。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124.31万元,增长46.24%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支出经费减少。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18.93万元,下降34.45%

    30101基本工资:共支出84.97万元

    30102津贴补贴:共支出126.8万元

    30103奖金:共支出87.7万元

    30107绩效工资:共支出10.23万元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共支出27.81万元

    30109职业年金缴费:共支出1.23万元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共支出13.05万元

    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共支出10.06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共支出7.4万元

    30113住房公积金:共支出23.05万元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共支出0.89万元

    30201办公费:共支出19.04万元

    30206电费:共支出1.09万元

    30207邮电费:共支出0.52万元

    30211差旅费:共支出4.99万元

    30213维护费:共支出1.68万元

    30215会议费:共支出0.99万元

    30216培训费:共支出1.09万元

    30217公务接待费:共支出4.55万元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共支出2.14万元

    30301离休费:总支出9.17万元

    30305生活补助:总支出5.97万元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总支出0.24万元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龙胜各族自治县江乡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3.74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49元,下降28.55%。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74万元。

    龙胜各族自治县江乡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4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4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及桂林市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发生的委托中介机构评审费。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5.49万元,下降28.55%,

    按本部门决算项级功能分类科目列示如下: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共支出 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16万元;

    2121099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共支出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08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19万元。支出总数为37.28万元,占2018年预算数的99.28%,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下降4.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要素进行公务接待费报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8年初无预算,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8年初无预算,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3.0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龙胜各族自治县江乡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3.08万元,平均每辆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17年度决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4.1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51次,人次2913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完成年初预算的99.28%。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下降4.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程序和规定标准、要素进行公务接待费报销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7万元,比2017年减少17.58万元,降低47.1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14.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县本级预算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1.6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是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部门整体预算项目包括:1、基本支出,保障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遗属生活补助、医疗费、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等各方面的支出。2、项目支出(公务接待费、会议费、财政专项经费、培训费、公务用车经费、差旅费)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伟江乡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优秀,从考评的项目来看,伟江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开支,整体上是达到了缩减的目的,各项资金做到高效使用,完成后的效益能够达到预定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整;二是资产管加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桂林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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