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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在本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召集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3、领导、主持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制定或修正自治县条例以及其他经济或社会发展方面的单行条例;
5、讨论、决定本县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县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监督自治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自治县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10、在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查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委的正、副主任任免;
11、决定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局长、主任任免;
12、决定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
13、决定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的任免,决定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任免;
14、在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自治县人民政府其它组成人员,决定撤销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以及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5、在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罢免个别代表;
16、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设立5个职能办(室)。分别是: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教科文卫农业农村环资城建与民族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社会建设和财经委员会。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负责文电、传达、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各类文稿、材料的草拟、综合和印制;负责信息反馈、会议决定、决议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督查;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分发(送)、阅办以及整理归档及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工作。
2.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做好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财务、公物管理、车辆管理与调度、社会保障、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
3.负责对外联络,参加组织的调查视察活动和代表小组活动。
协助做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乡镇人大主席团、县直单位及机关各工作委员会的联系、协调;做好人大工作的调查研究和通讯报道,组织机关的政治理论、业务培训学习。
4. 承担赋予的及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科文卫农业农村环资城建与民族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负责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与教育、科技、文新广体、卫计、民族宗教侨务、农业农村、环境资源保护、城乡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联系。
2.负责调查了解自治县人民政府的教科文卫民族宗教农业农村城建环境资源保护部门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贯彻实施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教科文卫民族宗教农业农村城建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决议、决定的情况,并提出报告和建议。
3.根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组织代表及有关人员对教科文卫民族宗教农业农村城建环境资源保护等工作情况进行调查、视察、检查、评议。
4.负责对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教科文卫民族宗教农业农村城建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5.负责草拟有关教科文卫民族宗教农业农村城建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和专项工作报告,并向常委会提出意见、建议。
6.组织对教科文卫民族宗教农业农村城建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专题调查,向常委会提交书面调查报告。 7.督促有关部门办理教科文卫民族宗教农业农村城建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方面的重大议案、建议。
8.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教科文卫民族宗教农业农村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部门工作人员违宪违法的申诉,向常委会提出处理意见。
9.加强与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听取和了解工作情况,为常委会审议、决定有关事项提供依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工委有关法规草案修改意见的讨论,综合讨论意见上报。
10.承担赋予的及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负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换届选举、人事任免的相关事务工作,草拟有关文件和材料。
2.负责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处理和督促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并对会议通过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及有关工作,根据需要开展调查研究。
4.负责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
5.承担赋予的及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组织有关部门对国家有关法律、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讨论,并上报修改意见。
2.初步审议县“一府两院”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工作报告,草拟相应的决议。
3.初步审议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常务委员会交付有关法制建设工作的议案和质询案,并提出审议报告。
4.初步审议县“一府一委两院”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对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文件、决定和裁决,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议报告。
5.对县“一府一委两院”遵守和执行宪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主任会议报告。
6.对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汇报时,提出的重要审议意见,对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一府一委两院”办理的有关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并将督办情况向主任会议汇报。
7.对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两院”关于县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提出的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
8.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日常反映的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并向主任会议汇报。
9.草拟自治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向市人大常务委员会的有关专项工作汇报材料,并做好内务司法有关会议的材料拟写等工作。
10.加强与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政府公安、司法、监察等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
11.承担赋予的及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建设和财经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议案。
2.审议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付的财政经济方面的议案。
3.审议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办的财政经济方面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的答复,并报告质询情况。
4.审议和参与拟定财政经济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决定草案,提出有关法规草案的审查报告。
5.审查自治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及其调整方案,提出审查报告;监督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
6.审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提出审查报告;监督财政预算的执行。
7.检查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提出报告。
8.对全县财政经济方面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9.承担赋予的及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支总预算651.99万元,同比减少38.51万元,下降5.57%,下降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办严格按照规定例行节约,减少非刚需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收入总预算597.89万元,同比减少54.1万元,下降8.29%,下降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办严格按照规定例行节约,减少非刚需支出。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支出总预算597.89万元,同比减少54.1万元,下降8.29%,下降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办严格按照规定例行节约,减少非刚需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收入总预算597.89万元,同比减少54.1万元,下降8.29%;支出总预算597.89万元,同比减少54.1万元,下降8.29%,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办严格按照规定例行节约,减少非刚需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7.89万元,同比减少54.1万元,下降8.29%,其中:
1.2010101行政运行支出324.54,同比减少28.43万元,增长下降8.05%,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退休2人,人员经费减少。
2、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4.24万元,同比减少5.76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单位例行节约,减少非刚需经费支出。
3、2010104人大会议支出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万元。同比无变化。
4、2010108代表工作支出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4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增加8万元,增长22.22%。原因是增加人大代表外出学习培训费8万元。
5、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8.7723.01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增加5.76万元,增长25.03%。原因是离退休生活补助增资以及2025年退休人员增加2人.
7、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53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减少4.43万元,下降1%。原因是2025年退休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减少。
8、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减少2.22万元,下降1.10%。原因是2025年退休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减少。
9、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减少2.07万元,下降10.04%。原因是2025年退休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减少以及医保政策改革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纳额减少。
10、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351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减少1.39万元,下降10.11%。原因是2025年退休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减少以及医保政策改革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纳额减少。
11、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2.173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减少3.54万元,下降9.91%。原因是2025年退休人员增加2人,人员经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5.6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23.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同比减少38.03万元,下降8.24%。
(1)30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91.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同比减少43.79万元,下降1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工伤保险缴费、生育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2.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同比增加1.71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经费支出标准调整。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1.4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61%,同比增加5.76万元,增长22.4%。主要包括:独生子女费、遗属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退休)。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导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退休费增加。
公用经费预算52.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同比增加1.71万元,增长3.35%。其中: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2.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同比增加1.71万元,增长3.35%。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5.53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减少12.97万元,下降1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持平。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0.69万元,比上年减少13.56万元,下降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厉行节约,主要用于人大机关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4.会议费55.92万元,同比增加10.67万元,增长2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52.62万元,包括办公费4.37万元、印刷费1.04万元、水费0.58万元、电费1.61万元、邮电费1.15万元、差旅费18.4万元、维修(护)费0.58万元、会议费0.92万元、培训费0.92万元、公务接待费0.6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88万元、福利费0.69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1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233.0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82万元,固定资产190.2万元,在建工程63.45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对部门整体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97.8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人大例会经费2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1.8.1部门预算公开表中的表12)
立项情况:用于2025年人大例会会议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支出。
年度目标:确保2025年县人大例会的胜利召开。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制与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农业农村环资城建与民族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和财政政策研究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四部分:龙胜县人大办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部门整体绩效申报表
表十一: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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