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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江乡中心校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5-03-21 09:41     来源: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     作者:伟江乡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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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江乡中心校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伟江乡中心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伟江乡中心校部门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伟江乡中心校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伟江乡中心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列举部门主要职能)

1、实施小学(学前)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学前)教育及相关的社会服务。

2、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中心校隶属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管辖二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人员情况:龙胜各族自治县伟江中心校现有人员编制40人,现有在职人员40人。

3、单位构成: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内设有4个职能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总务、德育、教务等职能部门。人员的构成:编制人数40人,在编人数40人,财政供养人数81人。其中:在职人数40人,离退休人数41人。

第二部分:伟江乡中心校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2025年收支总预算842.55万元,同比减少 52.52万元,减少5.8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收入842.5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92.52万元,本级拨款750.03万元。

2.上年结转结余6.79万元。

(二)2025年支出总预算842.5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591.03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57.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26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预算收入842.55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2.5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一般公共预算6.79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预算支出842.5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84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03万元,项目支出92.5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较2024年度预算数减少52.52万元,减少 5.87%。原因是教职工工资减少。

1、2050201学前教育6.3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减少1.99万元,减少24%。原因是原因是业务费减少。

2、22050202小学教育58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51万元,项目支出86.22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减少38.73万元,减少6.21%。原因是项目调整和教师减少。

3.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0万元。原因本年度无此项预算项目。

4.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费6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增加3.33万元,增长5.28%。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减少4.43万元,减少6.83%。原因是教师人员减少。

6、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23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减少2.21万元,减少6.81%。原因是教师人员减少。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8.34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减少2.07万元,减少6.81%。原因是人员减少。

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27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减少1.38万元,减少6.81%。原因是人员减少。

9、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50.77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减少3.51万元,减少6.91%。原因是教师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2025年收入总预算842.55万元,同比减少 52.52万元,减少5.87%。

(二)2025年支出总预算842.55万元。

1、教育支出(类)591.0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47.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57.03万元:主要用于龙胜县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47.2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无此项目,故无数据。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03万元,项目支出92.52万元。其中:

1、2050201学前教育6.3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减少1.99万元,减少24%。原因是原因是业务费减少。

2、22050202小学教育58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51万元,项目支出86.22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减少38.73万元,减少6.21%。原因是项目调整和教师减少。

3.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0万元。原因本年度无此项预算项目。

4.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费6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增加3.33万元,增长5.28%。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减少4.43万元,减少6.83%。原因是教师人员减少。

6、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23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减少2.21万元,减少6.81%。原因是教师人员减少。

7、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8.34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减少2.07万元,减少6.81%。原因是人员减少。

8、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27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减少1.38万元,减少6.81%。原因是人员减少。

9、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50.77万元。较2024年度预算数减少3.51万元,减少6.91%。原因是教师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50.0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50.03元,占基本支出100%,同比减少11.89万元,减少1.56%。

(1)30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60.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05%,同比减少15.54万元,减少2.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9.6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95%,同比增加3.65万元,增加4.24%。主要包括:独生子女费、遗属补助、退休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3.4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伟江乡中心校2025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无预算安排。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604.8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604.83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本单位对部门整体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42.5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学生公用经费补助预算23.4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办公费、邮电费、电费、水费、培训费等各项支出。(见附件:学生公用经费补助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的项目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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