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龙胜各族自治县环卫站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环卫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环卫站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环卫站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环卫站概况
主要职能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
1.负责县城主要街道、桥梁的清扫、保洁;负责县城流域河面白色污染的清洁。具体路段、河段范围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2.负责县城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并按核定标准收取有偿服务费。
3. 负责县城公厕的清扫、保洁;
4. 负责县城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果皮箱、环卫专用车及专用停车场等环卫设施的管理;
5.接受环境卫生有偿服务。
二、环卫站构成
环卫站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3人(管理2人,专业技术人员6人,工勤5人);退休人员28人;长期聘用人员14人。在编实有车辆4台。
第二部分:环卫站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环卫站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64.75万元,同比增加62.49万元,增长30.89%。
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264.75万元,同比增加62.49万元,增长30.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4.75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62.49万元,增长30.89%;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
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26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06.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02%,项目支出预算5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98%。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232.3万元:主要用于环卫站项目支出及部分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万元:主要用于龙胜县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五险。
4.住房保障支出9.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55万元,项目支出58.2万元。其中: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减少4.83%。
2、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支出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减少4.95%。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232.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09万元,项目支出58.21万元。
5、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减少4.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6.5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93.4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3.65%,同比增加14.34万元,增长11.93%。
(1)30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7.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71%,同比增加17.41万元,增长18.83%。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1%,同比增加0.4万元,增长1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和差旅费。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32%,同比增加0.25万元,增长3.87%。主要包括:独生子女费、遗属补助、公务员医疗(退休)。
四、“三公”经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22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6.77万元,同比增加2.27万元,增长50.4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2.77万元,同比减少5%。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5%。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4万元,同比送回2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主要是预算环卫站2台公车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核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22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6.77万元,同比增加2.27万元,以及.4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2.77万元,同比减少5%。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5%。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4万元,同比送回2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主要是预算环卫站2台公车经费。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核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同比无变化。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64.75万元,同比增加62.49万元,增长30.89%。.其中:
(一)基本支出预算20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9.5%,同比增加18.06万元,增长17.66%,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9.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01%,同比增加17.4万元,增长18.81%。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39%,同比增加0.5万元,增长1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58%,同比增加0.58万元,增长9.46%。原因是在编人员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81.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0.52%,同比减少1.55万元,下降1.86%,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8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5.4%,同比增加28.98万元,增长68.5%。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6.9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4%,同比增加5.67万元,增长7.95%。原因是日常工用支出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5万元,与上年持平。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预算收入264.75万元,其中:
1、2010101行政运行172.29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数增加26.67万元,增长18.31%。原因是在编人员新增2人。 2、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数持平。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预算支出202.26万元,其中:
1、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4万元,项目支出81.95万元。较2021年度增长18.3%。
2、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97万元,较2021年度减少25.3%。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89.89万元,包括办公费6.69万元、印刷费0.39万元、水费0.39万元、电费0.39万元、会议费0.79万元、培训费0.79万元、公务接待费2.765万元、专用材料费3.04万元、劳务费64.1万元、福利费0.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使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396.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9.72万元,固定资产643.18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本单位对部门整体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64.7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市容管理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市容局本级、市政站、污水处理厂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容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服务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