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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县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部门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概况
我单位主要工作职能及构成:负责全县水利工程的建设及管理(包括农村饮水安全、水库、河道、堤防工程等)、防汛抗旱、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水资源的节约管理与保护、取水许可及河道采砂监督管理、河长制工作组织和实施、水土保持、水电工程项目技术审批及行业管理等工作。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下设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水利局)、水利工程和水土保持事务中心、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水政执法)、河长制服务中心。现有在职人员58人,其中: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人员16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人数为23人,2018年新入编财政供养人员19人。差额拨款的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25.71万元,同比增加349.89万元,增长60.76%。其中:
(一)基本支出预算493.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3.33%,同比增加56.24万元,增长12.85%,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12.1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46%,同比增加38.53万元,增长10.31%。原因是在职人员全员普调增资和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2022年统一纳入财政预算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2.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1%,较2021年度预算数增长17.41万元,增长69.27%。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9.1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1%,较2021年预算数13.64万元增长25.46万元,增长186.65%。原因是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2022年统一纳入财政预算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431.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6.66%,较2021年度预算增加293.64万元,增长212.29%,原因是2022年新进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和2021年事业人员、公务员绩效补贴纳入财政预算支出。
和。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95.28万元,同比增加295.28万元。原因是2022年新进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5.4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9.04%,同比基本持平。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59%,同比基本持平。
4、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1.97%同比减少20万元,原因是冬春修水利资金减少。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预算收入925.71万元,其中: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1.6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13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25.82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数基本持平。
2、、2130301行政运行361.42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数增加38.33万元,增长11.86%。原因是在职人员全员普调增资和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2022年统一纳入财政预算支出。
3、213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8.75万元,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7.50万元,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25万元,2130310水土保持1.1万元,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5.00万元,2130314防汛9.00万元,2013015抗旱3.00万元,2021年事业人员、公务员绩效补贴11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31.96万元。较2020年度预算增加107.45万元,增长260.16%,原因2021年事业人员、公务员绩效补贴纳入财政预算支出。
4、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8.73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数基本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74万元,项目支出431.96万元。其中: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1.6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13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25.82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数基本持平。其中:基本支出93.59元。
2、2130301行政运行361.4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2021年度预算数增加38.33万元,较2021年增长11.86%。原因是在职人员全员普调增资和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2022年统一纳入财政预算支出。
3、213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8.75万元,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7.50万元,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25万元,2130310水土保持1.1万元,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5.00万元,2130314防汛9.00万元,2013015抗旱3.00万元,2021年事业人员、公务员绩效补贴11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48.75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增加107.45万元,增长260.16%,原因是2021年事业人员、公务员绩效补贴纳入财政预算支出。
4、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8.73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数基本持平。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25.71万元,同比增加349.89万元,增长60.76%。
2022年收入预算925.71万元,同比增加349.89万元,增长60.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5.71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349.89万元,增长60.76%。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77.46万元及公务员医疗补助16.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及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
2.水利事业发展服务类支出793.3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方面的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前期工作、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和其他水利支出等。
3.住房保障支出(类)38.7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74万元,项目支出431.96万元。其中: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1.6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6.13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25.82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数基本持平。其中:基本支出93.59元。
2、2130301行政运行361.4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2021年度预算数增加38.33万元,较2021年增长11.86%。原因是在职人员全员普调增资和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2022年统一纳入财政预算支出。
3、213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48.75万元,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7.50万元,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25万元,2130310水土保持1.1万元,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5.00万元,2130314防汛9.00万元,2013015抗旱3.00万元,2021年事业人员、公务员绩效补贴115.28万元。其他水利支出23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31.96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增加293.64万元,增长212.29%,原因是2021年事业人员、公务员绩效补贴纳入财政预算支出及2022年新进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福利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
4、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8.73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数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3.74元,其中:
1、人员经费451.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1.38%,同比增加52.51万元,增长13.17%,原因是原因是在职人员全员普调增资和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2022年统一纳入财政预算支出。
(1)30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12.1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46%,同比增加38.53万元,增长10.3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2.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1%,较2021年度预算数持平。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交通费用、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39.1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91%,较2021年度预算同比增加25.46万元,增长186.66%。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2022年统一纳入财政预算支出和遗嘱生活补助费增加,主要包括: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独生子女费、遗属补助、公务员医疗(退休)。
2、公用经费预算42.5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1%,较2021年度预算数持平。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交通费用、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七、“三公”经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22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8.11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4.11万元,较2022年度预算数持平。2022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预算4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相应减少公车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核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8.11万元,较2022年度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4.11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数持平。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4万元,同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相应减少公车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水利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核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同比无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168.02万元,包括办公费42.45万元、印刷费11.70万元、水费7.80万元、电费15.60万元、邮电费7.8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57.09万元、维修(护)费3.9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0.10万元、公务接待费4.11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28.00万元、工会经费0.60万元、福利费1.17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15.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4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9.51万元,同比增加104.45万元,增长27.12%。其中:
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服务类采购预算489.51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04.45万元,增长27.12%。
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3172.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58.91万元,固定资产224.99万元,在建工程476.93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一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一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本单位对部门整体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25.7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例:
一、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为5万元,计划完成该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100%。
二、水利工程行政审批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为25万元,计划完成该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100%。
三、河道治理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为5万元,计划完成该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100%。
四、乡镇饮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为5万元,计划完成该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100%。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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