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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地方各级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和宗教理论、民族和宗教政策、民族和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和指导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部门开展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督促检查民族和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拟订有关民族和宗教事务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和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和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及合法权益,参与协调涉及民族和宗教因素的稳定工作。
(四)负责和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事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专项规划和发展规划,协同监督检查其规划的实施情况。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宗教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建设。
(五)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意见,配合承办民族地区的扶贫事宜。组织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等各项生产及政策的落实。
(六)协同管理民族和宗教工作经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参与其它有关少数民族地区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协调推动民族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发展;研究少数民族文化、语言、艺术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传承发展的建议意见,并推动实施;组织参与和配合承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自治县诞辰庆祝、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等活动。指导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八)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
(九)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办理有关少数民族涉外事宜。
(十)做好民族成份管理、民族统计和民族研究会的组织服务工作。
(十一)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协调宗教组织和信教公民在宗教问题上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促进宗教关系和谐;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十二)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十三)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宗教对外宣传工作。
(十四)承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1个股室,为便于职责分工设4个工作岗。
综合业务股。设秘书组、政策组、经济与社会组、宗教事务组4个工作岗。
秘书组。负责机关上传下达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及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民族宗教事务的日常协调服务工作。
政策组。负责组织推动民族宗教法治建设工作,起草有关民族宗教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及民族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牵头做好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负责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创建有关工作;组织参与和配合自治县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艺术、教育、科技、体育、卫生、新闻出版发展特殊政策建议,承担少数民族文化、语言、艺术等方面研究和传承发展的具体事务,指导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牵头做好本局政务公开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工作。
经济与社会组。承担拟订少数民族事业、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专项规划和发展规划及其实施的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意见;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民族和宗教工作经费及项目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扶贫与开发、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以及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统计与分析等有关具体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宗教事务组。负责本县佛教、基督教和民间信仰等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推动宗教法治建设工作,承担宗教事务、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组织的管理、宗教界合法权益的维护、宗教组织和信教公民在宗教问题上与社会其他方面关系的协调等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详见附件电子表格)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支总预算252.68万元,同比增加45.94万元,增长22.22%。其中:
(一)基本支出预算179.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1.14%,同比增加20.75万元,增长13.05%,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1.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06%,同比增加7.99万元,增长5.58%。原因是一是职工的基本工资增加;二是职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2%,同比增加3.72万元,增长28.93%。原因是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71%,同比增加9.04万元,增长298.35%。原因是一是遗属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二是2022年预算增加了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三是退休人员独生子女提高比例增资2021年预算放在项目支出里面,而2022年放在基本支出里面。
(二)项目支出预算72.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8.86%,同比增加25.20万元,增长52.8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7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5.31%,同比增加25.75万元,增长100%。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增加了公务员奖励性补贴。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1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4.12%,同比增加5万元,增长18.40%。原因是增加劳务费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0.55万元,下降100%。原因是2022年退休人员独生子女提高比例增资放在基本支出里面,而2021年放在项目支出里面。
4、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1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0.57%,同比减少5万元,下降25%。原因是一部分资金调整到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预算收入252.68万元,其中:
1、2012301行政运行123.03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数增加4.53万元,增长3.82%。原因一是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退休人员独生子女提高比例增资放在行政运行科目下,而2021年放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下;三是遗属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四是2022年预算增加了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
2、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族事务)支出36.33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数增加25.20万元,增长226.42%。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公务员奖励性补贴。
3、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支出36.60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92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数增加6.92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是2021年公务员医疗补助放在2012301行政运行科目下。
7、住房公积金支出16.60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增加3.10万元,增长22.96%。原因是职工基本工资及绩效奖金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预算支出252.68万元,其中:
1、2012301行政运行12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2021年度预算数增加4.53万元,增长3.82%。原因一是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退休人员独生子女提高比例增资放在行政运行科目下,而2021年放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下;三是遗属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四是2022年预算增加了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
2、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族事务)支出3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3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较2021年度预算数增加25.20万元,增长226.42%。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公务员奖励性补贴。
3、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支出3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60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较2021年度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增加4.14万元,下降23%。原因职工基本工资及绩效奖金增加导致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5、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增加2.07万元,增长23%。原因是职工基本工资及绩效奖金增加导致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数增加6.92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是2021年公务员医疗补助放在2012301行政运行科目下。
7、住房公积金支出1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增加3.10万元,增长22.96%。原因是职工基本工资及绩效奖金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52.68万元,同比增加 45.94万元,增长22.22%。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252.68万元,同比增加45.94万元,增长22.2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2.68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45.94万元,增长22.2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195.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保障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了完成单位各项工作任务保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3.21万元:主要用于龙胜县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4.9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16.6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6万元,项目支出72.93万元。其中:
1、2012301行政运行12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数增加4.53万元,增长3.82%。原因一是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退休人员独生子女提高比例增资放在行政运行科目下,而2021年放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下;三是遗属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四是2022年预算增加了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
2、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族事务)支出3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33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数增加25.20万元,增长226.42%。原因是2022年增加了公务员奖励性补贴。
3、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支出3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60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增加4.14万元,下降23%。原因职工基本工资及绩效奖金增加导致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5、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增加2.07万元,增长23%。原因是职工基本工资及绩效奖金增加导致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数增加6.92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是2021年公务员医疗补助放在2012301行政运行科目下。
7、住房公积金支出1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预算增加3.10万元,增长22.96%。原因是职工基本工资及绩效奖金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9.7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63.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78%,同比增加17.03万元,增长11.65%。
(1)30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1.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06%,同比增加7.99万元,增长5.5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无变化。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0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71%,同比增加9.04万元,增长298.35%。主要包括:独生子女费、遗属补助、退休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人员医疗费。
2、公用经费预算16.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2%,同比增加3.72万元,增长28.93%,其中: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2%,同比增加3.72万元,增长28.9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
七、“三公”经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22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4.21万元,同比增加0.33万元,增长8.5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4.21万元,同比增加0.33万元,增长8.51%。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增长8.51%。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4.21万元,同比增加0.33万元,增长8.5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4.21万元,同比增加0.33万元,增长8.51%。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增长8.51%。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同比无变化。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16.58万元,包括办公费1.43万元、印刷费0.33万元、水费0.22万元、电费0.44万元、邮电费0.22万元、差旅费3.41万元、维修(护)费0.11万元、会议费0.33万元、培训费0.33万元、公务接待费0.33万元、福利费0.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无使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80.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31万元,固定资产18.67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本单位对部门整体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2.6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局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局、财政国库支付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预算编审中心、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