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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县供销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县供销社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龙胜县供销社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龙胜县供销社概况
主要职能
(一)参与研究拟订并落实县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和改革与发展。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三)负责指导、扶持、服务各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开展农民经纪人培训。
(四)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社员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六)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七)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供销社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劳动保障股、财务审计股共4个股室。县供销社现有人员编制总数为1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编制10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2人,其中行政在职1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2人)。
第二部分:龙胜县供销社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龙胜县供销社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12.59万元,同比减少17.81万元,降低7.7%。
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212.59万元,同比减少17.81万元,降低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2.59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减少17.81万元,降低7.7%;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2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162.8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工资、各项保险及公务费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10.4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29万元,项目支出39.3万元。其中:
1、2020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9年度预算数减少11.81万元,下降6.38%。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及工资性支出(统发)减少。
2、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3万元。较2019年度预算数减少6万元,下降13.25%。原因是项目前期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3.2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60.6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69%,同比减少11.98万元,下降6.94%。
(1)30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9.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65%,同比减少16.56万元,下降10.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以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0.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46%,同比增加4.58万元,增长28.12%。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和津贴补贴、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遗属补贴、独生子女费、遗属补助。
2、公用经费预算12.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1%,同比增加0.16万元,增长1.28%,其中: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1%,同比增加0.16万元,增长1.28%。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费用。
四、“三公”经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20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2万元,同比增加0.06万元,上升30.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同比增加0.06万元,上升30.9%。增加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我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2万元,同比增加0.06万元,上升30.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同比增加0.06万元,上升30.9%。增加原因是根据业务需要。我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同比无变化。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12.59万元,同比减少17.81万元,降低7.7%。其中:
(一)基本支出预算173.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1.51%,同比减少11.81万元,下降6.38%,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9.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0.65%,同比减少28.66万元,下降17.02%。原因是2019年有两名职工退休,一名职工调走。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同比增加10.48万元,增长82.79%。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0.8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04%,同比增加6.37万元,增长30.52%。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3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8.49%,同比减少6万元,下降13.25%,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0.73万元,下降100%。原因是今年项目无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8.5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8.14%,同比增加14万元,增长36.3%。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7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86%,同比持平。
4、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0.9%,同比持平。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预算收入212.59万元,其中:
1、2020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29万元,较2019年度预算数减少11.81万元,下降6.38%。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及工资性支出(统发)减少。
2、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9.3万元,较2019年度预算数减少6万元,下降13.25%。原因是项目前期费减少。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预算支出212.59万元,其中:
1、2020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2019年度预算数减少11.81万元,下降6.38%。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及工资性支出(统发)减少。
2、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2019年度预算数减少6万元,下降13.25%。原因是项目前期费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53.13万元,包括办公费7.5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0.1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4.8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5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2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使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63.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55万元,固定资产38.32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因我单位各个项目资金额度较小,只进行整体绩效申报。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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