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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堤乡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9-02-28 18:13     来源:马堤乡     作者:chenshu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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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乡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表

表三:支出预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乡政府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乡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党政办公室

①负责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工作,文电的收发,信息、机要、数据和档案管理,来信来访处理,机关值班、政治学习,本级和本乡镇文件、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指示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反馈;

②协助领导处理突发、重大事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报告重要情况;

③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做好上下内外工作的协调、衔接和联系;

④做好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和机关后勤等工作;

⑤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办公室人员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司机以及食堂后勤工作人员等组成。

(2)社会事务办公室

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教育、卫生、民政等方针、政策和法规;

② 负责辖区内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③负责民政、福利事业、双拥、老龄、统战、民族宗教、残联、救济救灾、婚姻登记、敬老院管理以及库区移民等工作;

④负责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辖区内卫生保洁和除“四害”工作;

⑤负责组织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服务和科技兴农活动,提高全民科普文化知识;

⑥负责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职能单位的工作;

⑦负责指导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与管理工作;

⑧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民政助理、科教文卫体助理以及民政事务管理所工作人员等组成。

(3)经济发展办公室

①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发展工作;

②负责协调指导农技、林业、农机、水利、水产畜牧兽医工作;

③负责乡村规划建设、交通、土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管理工作;

④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

⑤负责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全面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力争实现每年都有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⑥负责组织各项经济统计和相关经济普查工作,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报告制度;

⑦负责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⑧负责协调、指导抓好财政税收工作,加强征管、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⑨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农业助理、环保助理、城建助理、扶贫助理、统计兼经管助理和安全生产助理以及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组成。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①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综治委讨论,并负责组织实施;

②负责掌握、分析本辖区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反馈,重大问题提请乡镇党委、政府以及综治委研究解决;

③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④负责指导、检查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⑤协助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委)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⑥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的其他事项;

⑦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员由原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和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人员)组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马堤乡党委、人民政府设5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事务管理所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乡镇的教育、民政、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统计、安全生产监督、信访及水库库区移民工作,要明确承担的机构、岗位、责任和人员。马堤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实行双重领导,为上级机关派驻乡镇的机构。工商行政管理所、国土资源管理所为上级机关垂直管理设在乡镇的机构。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乡政府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马堤乡政府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28.37万元,同比增加88.53万元,增加10.69%。其中:基本支出47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7.09%,同比增加71.2元,增加17.65%;项目支出355.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2.91%,同比增加18.8万元,增加5.59%。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741.4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2.公共安全1.5万元。

3.教育2万元。

4.卫生健康23.7万元;

5.农林水事务47.7万元。

6.预备费12万元

(三)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8.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9万元,项目支出 355.46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47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7.09%,同比增加71.2元,增加17.6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28.7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6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8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52%。

按功能科目:

2210201 住房公积金26.43万元

2010301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支出276.28万元;

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43.8万元;

2070404 广播19.14万元

2010101行政运行(人大事务)支出22.7万元;

2013101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支出77.8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33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5.49%,同比增加18.8万元,增加5.59%。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6.4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8.3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1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7.67%;

其他资本性支出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4%

其他支出1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57%

按功能科目:

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支出167.99万元;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75万元;

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1.5万元;

2050499其他成人教育支出2万元;

2100302乡镇卫生院1.5万元;

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43.8万元

213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农业)3万元;

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扶贫)18.7万元;

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6万元;

227预备费12万元;

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人大事务)支出2万元;

2010104人大会议1万元;

2070404 广播19.14万元

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支出8万元;

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9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58.9万元,同比减少2.9万元,减少4.9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32.2万元,同比持平。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12万元,同比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12万元同比持平

4、会议费预算11.5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减少17.39%我单位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尽可能压缩会议成本,但是扶贫任务的加重。

5、培训费预算3.2万元,同比减少0.9万元,减少28.13%我单位仍将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期限、规模,尽可能压缩培训成本。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54.5万元,同比减少2.9万元,减少5.3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32.2万元,同比减少不变。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12万元,同比持平,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

4、会议费预算11.5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减少17.39%我单位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尽可能压缩会议成本,但是扶贫任务的加重。

5、培训费预算3.2万元,同比减少0.9万元,减少28.13%我单位仍将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期限、规模,尽可能压缩培训成本。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38.8万元,同比减少2.9万元,减少5.23%。包括办公费40.2万元、印刷费15.5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4.5万元、差旅费45.5万元、维修费7万元、会议费10.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其他交通1万元、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2万元、工会费3.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使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1287.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48.28万元,固定资产438.96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台0(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共组织对4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0.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53%。

其中:

1.会议费8.5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政府开展的会议工作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会议开展情况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会议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2.公务接待费30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接待费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相关工作需要进行接待,持续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公务接待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3.差旅费20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本单位按规定发放的差旅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人员出差不定时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差旅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公务用车相关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本单位工作不定时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公务用车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局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局、财政国库支付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预算编审中心、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和财政政策研究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