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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2019-02-25 16:41     来源:县文物管理所     作者: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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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文物管理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文物管理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文物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文物管理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文物认定、博物馆管理的标准和办法,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参与起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并负责督促检查。

(二)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三)负责本县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审核本县文化遗产申报,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审核本县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管理和指导本县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指导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六)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的管理工作。

(七)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拟订文物和博物馆有关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八)编制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的规划并推动落实,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程,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九)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龙胜县文物管理所隶属龙胜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局的二层机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3人,在职人员3人。

第二部分:文物管理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分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第三部分:文物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4.36万元,同比增加3.44万元,增长11.13%。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34.36万元,同比增加3.44万元,增长11.13%。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36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3.44万元,增长11.13%;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2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32.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万元:主要用于龙胜县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2.3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4万元,项目支出2.32万元。其中:

1、2010101行政运行3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3.44万元,增长12.03%。原因是工资及社保费用增加。

2、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2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0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1.6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8.81%,同比增加3.06万元,增长10.70%。

(1)30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1.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7.44%,同比增加3.00万元,增长10.6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7%,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包括:独生子女费、公务员医疗

2、公用经费预算0.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9%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

“三公”经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0万元

无使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同比无变化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4.36万元,同比增加3.44万元,增长11.13%。其中:

(一)基本支出预算3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3.25%,同比增加3.44万元,增长12.03%,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1.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7..44%,同比增加3.00万元,增长10.63%。原因是工资费用增加及社保基数调整。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9%,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7%,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项目支出预算2.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75%,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6.21%,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3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79%,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4、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预算收入34.36万元,其中:

1、2010101行政运行32.04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3.44万元,增长12.03%。原因是工资及社保费用增加。

2、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32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预算支出34.36万元,其中:

1、2010101行政运行3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3.44万元,增长12.03%。原因是工资及社保费用增加。

2、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0.38万元,包括办公费0.05万元、印刷费0.05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03万元、邮电费0.05万元、维修(护)费0.05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08万元、差旅费0.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

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0%,同比减少万0元,下降0%。

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0%,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

本单位无使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86.7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04万元,固定资产31.73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对部门整体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4.3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基本支出32.04万元,项目支出2.32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住房保障支出():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文物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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