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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龙胜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是一所及医疗、教学、预防、科研和社区卫生服务为一体,主要服务范围是中医,临床,护理,工作,是一所有鲜明中医特色优势的现代化综合性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医疗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龙胜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设有院办、医务科、护理部、质感科、总务科、财务科、药剂科、门急诊科、妇科、口腔科、外科、肛肠科、骨科、内科、针灸推拿科、康复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心电图。
第二部分:龙胜县中医医院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13.27万元,与上年360.76万元,同比减少47.49万元,下降13.16%。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313.27万元,2018年收入预算360.76万元同比减少47.49万元,降低13.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3.2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减少47.49万元,减少13.16%;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4 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289.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0.26万元:主要用于龙胜县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3.3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项目支出(类)20.0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健康发展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19万元,项目支出20.08万元。其中:
1、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预算支出31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19万元,项目支出20.08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360.76万元减少47.49万元,下降13.16%。原因是2019年项目支出比2018年项目支出少47.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3.19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82.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6.50 %,同比增加23.83万元,增长9.2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50%,同比减少24.29万元,下降70.30%。
(2)项目支出预算20.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41%,同比减少47.02万元,下降70.07%,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0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47.02万元,下降70.07%。
四、“三公”经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无使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无使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同比无变化。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13.27万元,同比减少47.49万元,减少13.16%。其中:
(一)基本支出预算293.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3.59%,同比减少0.48万元,减少0.16%,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82.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6.50%,同比增加23.83万元,增长9.20%。原因是有新进人员,每年工资基数增长。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50%,同比减少24.29万元,减少70.30%。
(2)项目支出预算20.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41%,同比减少47.02万元,下降70.07%,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0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47.02万元,下降70.07%。原因是2019年项目预算支出比2018年少了中医专项补助、疾病应急求助资金、公共卫生服务定额补助项目的下达。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预算收入313.27万元,其中:
1、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预算收入313.27万元,较2018年减少47.49万元,下降13.16%。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和基本收入比2018年减少。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预算支出313.27万元,其中:
1、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预算支出31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19万元,项目支出20.0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6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减少47.49万元,下降13.16%。原因是项预算支出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无使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使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7462.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47.06万元,固定资产1111.64万元,在建工程(整体搬迁项目)4337.62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08万元,其中:药品零差率补助项目20.08万元。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龙胜各族自治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龙胜各族自治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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