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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2019-02-25 13:34     来源:县司法局     作者: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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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司法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司法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基本情况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和日常管理,承担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4、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开展“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工作。

    5、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刑满释放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工作。

    6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7、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用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司法所经济财务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8、承接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下放的法律援助审查、政府法律援助者执业证核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行政审批事项。

    9、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管理机关和司法所的人事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县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10个乡(镇)司法所派出机构:办公室、法制宣传股、基层工作股、公证律师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股及10个乡(镇)司法所。

第二部分: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12.37万元,同比增加83.12万元,增长15.71%。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612.37万元,同比增加83.12万元,增长15.7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2.3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83.12万元,增长15.71%;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公共安全(类)612.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经费511.3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5万元,基层司法业务28.5万元,普法宣传5万元,律师公证管理1万元,社区矫正49.35万元,其他司法支出0.69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类)31.4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32万元,项目支出101.04万元。其中:

1、2040601行政运行(司法)支出51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107.02万元,增长26.47%。原因是2018年调整了工资标准,增加了基本工资,以及相关保险公积金一并增加。

2、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支出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5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0.9万元,增长5.77%。原因是2018年有上年结余,故2019年预算数出现比上年增长的情况。

3、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支出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8.5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26.3万元,增长1195.45%。原因是增加了一村一社区法律服务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安置帮教等经费。

4、2040605普法宣传支出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2.3万元,增长85.19%。原因是2019年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并增加相关工作项目。

5、2040606律师公正管理支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减少了9.1万元,降低90.1%。原因是公证处业务收费2019年没有预算数。

6、2040610社区矫正支出4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9.35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45.49万元,增长1178.5%。原因是增加社区矫正协管员工资及相关工作经费。

7、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69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40.82%。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退休人员提高比例工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1.3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25.7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27%,同比增加83.87万元,增长24.53%。

1)30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21.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34%,同比增加80.05万元,增长23.4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93%,同比增加3.83万元,增长416.3%。主要包括独生子女费、遗属补助、公务员医疗(退休)。

2、公用经费预算85.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73%,同比减少2.55万元,下降2.89%,其中: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5.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73%,同比减少2.55万元,下降2.5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

四、“三公”经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6.5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同比无变化。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2.5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司法行政检查、核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6.5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同比无变化。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2.5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相应减少公车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核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同比无变化。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12.37万元,同比增加    83.12万元,增长15.71%。其中:

(一)基本支出预算511.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3.5%,同比增加81.32万元,增长18.91%,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21.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34%,同比增加80.05万元,增长23.48%。原因是2018年底调整了基本工资标准。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5.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73%,同比减少2.55万元,下降2.89%。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经费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93%,同比增加3.83万元,增长416.3%。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科目公务员医疗(退休),经费相应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101.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6.5%,同比增加1.79万元,增加1.8%,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4.3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3.89%,同比增加7.09万元,增长19.03%。原因是2018年底调整了基本工资标准。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5.42%,同比减少5.5万元,下降8.94%。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关费用一并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6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69%,同比增加0.2万元,增长40.82%。原因是增加了遗属补助。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预算收入612.37万元,其中:

1、2040601行政运行(司法)511.32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107.02万元,增长26.47%。原因是原因是2018年调整了工资标准,增加了基本工资,以及相关保险公积金一并增加。

2、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16.5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0.9万元,增长5.77%。原因是2018年有上年结余,故2019年预算数出现比上年增长的情况。

3、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28.5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26.3万元,增长1195.45%。原因是增加了一村一社区法律服务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安置帮教等经费。

4、2040605普法宣传5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2.3万元,增长85.19%。原因是2019年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并增加相关工作项目。

5、2040606律师公正管理1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减少了9.1万元,降低90.1%。原因是公证处业务收费2019年没有预算数。

6、2040610社区矫正49.35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45.49万元,增长1178.5%。原因是增加社区矫正协管员工资及相关工作经费。

7、2040699其他司法0.69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40.82%。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退休人员提高比例工资。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预算支出612.37万元,其中:

1、2040601行政运行(司法)支出51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107.02万元,增长26.47%。原因是2018年调整了工资标准,增加了基本工资,以及相关保险公积金一并增加。

2、20406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支出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0.9万元,增长5.77%。原因是2018年有上年结余,故2019年预算数出现比上年增长的情况。

3、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支出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8.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26.3万元,增长1195.45%。原因是增加了一村一社区法律服务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安置帮教等经费。

4、2040605普法宣传支出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2.3万元,增长85.19%。原因是2019年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并增加相关工作项目。

5、2040606律师公正管理支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2018年度预算数减少了9.1万元,降低90.1%。原因是公证处业务收费2019年没有预算数。

6、2040610社区矫正支出4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9.3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项目)、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45.49万元,增长1178.5%。原因是增加社区矫正协管员工资及相关工作经费。

7、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69万元。主要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40.82%。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退休人员提高比例工资。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85.55万元,包括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11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75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1332.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2.5万元,固定资产999.91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台0(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对部门整体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12.3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1)计划完成基本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2)计划完成基层司法业务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九十以上;

3)计划完成普法宣传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九十以上;

4)计划完成律师公证管理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百;

5)计划完成社区矫正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百;

6)计划完成其他司法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人民调解支出: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支出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及调解委补助经费支出。

(二)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支出就是本局该项业务所产生的支出。

(三)法律援助支出。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为规定范围内的经济困难公民和刑事指定辩护案件当事人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支出是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补助。

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2019年).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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