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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县发改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龙胜发改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县发改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表
表三:支出预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县发改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龙胜县发改局概况
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储备和紧急调度。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拟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土地政策的实施办法,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有关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政策措施,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衔接平衡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申请国家、省、市建设资金以及协助安排县级财政性投资资金,扩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备案、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用汇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向国家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推荐申贷项目,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与政策措施;审核或备案上报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实施县重大项目的前期规划、计划,组织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县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管理等工作,开展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行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组织拟订现代物流业、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七)承担协调实施区域规划并进行监测评估。组织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拟订相关规划;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提出城镇化发展规划,负责区域经济合作的统筹协调。
(八)拟订重要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重要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措施,推进社会事业建设;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协调有关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可持续发展工作。
(十一)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十二)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统筹交通、运输、邮政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邮政运行状况,规划有关重大项目布局,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境内公路、铁路、水运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十五)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草案,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六)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规划重大产业基地和重大工业园区项目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十七)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方案,协调解决能源发展和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水电)、煤炭(煤制燃料、煤层气、煤化工、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新能源(风能、光能、生物质能、可再生能源等)开发的行业管理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承担散装水泥行业监管工作。组织实施能源行业标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十八)协同有关部门对能源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参与并指导协调能源行业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负责能源行业的生产、节能综、合利用协调和监管工作;指导能源行业及企业进行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成套设备的引进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十九)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价格法规,负责管理价格工作。拟订和调整由县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二十)执行全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目录和管理办法,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代表国家对水价、医药、住房、旅游等价格的管理,对公用事业、公益事业等群众关心的热点价格进行调整,召开政府价格决策听证会,代表政府进行价格决策性改革。负责县内、部门、行业之间的价格衔接、指导,监督县直业务部门和县内企业的价格管理工作。
(二十一)审批收费项目,管理好国家机关收费、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建立并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检年审制度。协调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收费、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的价格争议事项。
(二十三)负责价格预测、监测和监审;调查分析县内外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发布价格公告;指导协调行业价格,开展价格信息、成本调查服务。
(二十四)组织开展商品和服务价格及国家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负责价格案件的复议和应诉工作;组织、指导物价监督检查等群众性监督活动。
(二十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计委颁发的《价格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关岭自治县内的价格认证工作;对关岭自治县内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及仲裁机构办理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及仲裁案件中涉及的各种标的进行价格鉴定;接收当事人委托,对诉讼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认证和价格纠纷调解;接收市场主体提出的各类有形无形资产、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认证;面对关岭自治县内开展价格咨询服务及提供价格信息等相关的社会服务。
(二十六)承办县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其他事项
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发展和改革局内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党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议案提案、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专项资金、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建工作以及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经济运行和投资股
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总量目标和相关建议;起草重要文稿;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监测分析经济形势,提出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建议,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开展经济运行等调控政策评估并提出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生产要素的紧急调度和总量平衡;提出经济安全、总体产业安全战略政策建议;拟订贯彻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监测实施;应对有关重大突出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物资储备的建议。
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目标和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问题,指导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提出协调解决经济发展改革进程中有关问题的建议。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议;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向金融机构推荐申贷项目,组织中央财政性建设投资、项目申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实施对咨询评估、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的资格论证等工作。提出县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并做好协调监管;按权限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的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负责县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工作;安排县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并依法进行有效监督。
(三)农村经济股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态势,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石漠化综合防治、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四)地区经济股(以工代赈办公室)
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拟订土地政策实施办法;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编制和指导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协调区域经济协作;编制扶助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并协调实施,参与协调扶贫开发工作。
(五)基础产业发展股
统筹工业、信息化、交通运输、城镇交通、邮政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规划;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交通运输、城县轨道交通、邮政运行状况,规划重大产业基地、重大工业项目和有关重大项目的布局;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负责境内铁路、公路、水运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并负责协调相关建设单位;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
(六)社会经贸和环资保护股(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服务业、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状况,统筹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安排县级服务业发展资金;指导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及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
监测分析市场状况,提出内外贸易发展、直接融资建议;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研究财政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问题,分析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申报工作,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有关工作;管理县级粮食和食用植物油、食盐、食糖等储备;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备选项目;按照规定权限,审核国外贷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用汇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和资金申报。拟订对外经济协作的规划、计划,协调与对口帮扶城市及县外经济合作有关工作;承担县“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工作。
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计划,承担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平衡转换能力建设规划并协调实施;承担县国防动员局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价格监督检查(价格监察检查局)
监督检查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监督商品和服务价格、国家机关收费、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指导全县开展反价格欺诈、反垄断、反暴利等工作;负责价格案件的诉讼和应诉工作;指导县直业务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群众性的义务价格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明码标价执行情况。
贯彻执行《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和管理办法;审核收费项目和标准,核发《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自治区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及年度审验和验证工作;协调、处理有关收费争议。
(八)价格监测调控股(定价成本监审办公室)
负责监测重要商品和市场价格情况;组织全县农副产品成本调查,审核汇总农副产品的成本、收益和分析供求趋势;拟定土地基准价、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和房地产价格管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房地产管理的服务收费;监测、协调已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参与市场流通体制改革和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要素市场、农贸市场的协调工作;按有关规定期向社会发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分析、预测信息,为社会提供信息服务,正确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管理审批政府目录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全县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贯彻执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贵州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负责全县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组织实施并督导检查全县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县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
第二部分:龙胜县发改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龙胜县发改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67.30万元,同比增加35.32 万元,增加7.5%。其中:基本支出324.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9.46%,同比增加35.32万元,增加11%;项目支出142.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0.54%,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467.30万元,同比增加35.32 万元,增加7.5%。其中:基本支出324.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9.46%,同比增加35.32万元,增加11%;项目支出142.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0.54%,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7.3万元,增加35.32万元,增加7.5%。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24.62万元,项目支出142.68万元。其中:
1、2010401行政运行32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62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35.32万元,增加7.5%。原因是人员工资较2018年增加工资额。
2、201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2.6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2.68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4.6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00.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48%,同比增加35.32万元,增长13.74%。
(1)30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83.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28%,同比增加26.13万元,增长1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
(2)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6.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1%,同比增加8万元,增加45%。主要包括:基本离休费、离休津贴、独生子女费。
2、公用经费预算24.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5%,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3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7%,同比减少0%,下降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四、“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15万元,同比减少4万元,下降15.2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同比无变化。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4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相应减少公车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核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18万元,同比减少4万元,下降15.2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15万元,同比无变化。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4万元,下降100%。下降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相应减少公车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核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同比无变化。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24.62万元,项目支出142.68万元。其中:
1、2010401行政运行32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62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35.32万元,增加7.5%。原因是人员工资较2018年增加工资额。
2、201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2.6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2.68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24.62万元,项目支出142.68万元。其中:
1、2010401行政运行32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62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35.32万元,增加7.5%。原因是人员工资较2018年增加工资额。
2、201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2.6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2.68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7.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24.62万元,项目支出142.68万元。其中:
1、2010401行政运行32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62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35.32万元,增加7.5%。原因是人员工资较2018年增加工资额。
2、201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2.6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2.68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75.89万元,包括办公费3.7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1万元、差旅费19.5万元、会议费8.2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劳务费0.4万元、工会经费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19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800.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6.48万元,固定资产143.97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对部门整体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67.3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龙胜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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