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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乡卫生院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基本医疗服务
3、家庭医生签约
4、健康扶贫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事业单位1个,即:龙胜各族自治县泗水乡卫生院,差额拨款。隶属于龙胜各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无下级单位。卫生院内设有综合门诊、中医科、基本公卫科、防疫科、妇幼保健科、检验科、住院部等临床及辅助科室。大型的医疗设备有五分类血球仪、全自动生化仪、彩色B超、DR、心电监护仪以及中医理疗等设备,能基本满足临床需要。
第二部分: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67.77万元,同比增加4.86万元,增加2.9%。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67.77万元,同比增加4.86万元,增加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7.77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4.86万元,增加2.9%;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155.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运行、医疗卫生管理事务的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龙胜县本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08万元:主要用于龙胜县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11.9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71万元,项目支出6.06万元。其中:
1、2100302乡镇卫生院161.71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8.89万元,增加5.82%。
2、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支出1.92万元,同比无变化。
3、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14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减少4.03万元,下降49.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1.71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1.7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14.97万元,增加10.20%。
(1)30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0.4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9.19%,同比增加19.93万元,增长14.1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乡镇工作补贴。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5%,同比减少1.8万元,下降95.74%。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76%,同比减少3.17万元,下降72.05%。主要包括:遗属补助、公务员医疗(退休)。
四、“三公”经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0万元,同比减少0.2万元,下降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比减少0.2万元,下降100%。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0万元,同比减少0.2万元,下降10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比减少0.2万元,下降100%。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同比无变化。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67.77万元,同比增加4.86万元,增加2.9%。。其中:
(一)基本支出预算161.71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6.38%,同比增加14.97万元,增长10.2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0.4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9.19%,同比增加19.94万元,增长14.19%。。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05%,同比减少1.8万元,下降95.74%。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76%,同比减少3.17万元,下降72.05%。
(二)项目支出预算6.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61%,同比减少10.11万元,下降62.52%,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无变化。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0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10.11万元,下降62.52%。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无变化。
4、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无变化。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预算收入167.77万元,其中:
1、2100302乡镇卫生院161.71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8.89万元,增加5.82%。
2、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支出1.92万元,同比无变化。
3、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14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减少4.03万元,下降49.33%。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预算支出167.77万元,其中:
1、2100302乡镇卫生院161.71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8.89万元,增加5.82%。其中:基本支出161.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支出1.92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包括: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村医医疗风险金。
3、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14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减少4.03万元,下降49.33%。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卫生院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卫生院运行经费0万元,包括办公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医务人员医疗意外保险0万元、医疗风险金0万元、救护车费用0万元、会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无使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同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366.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7.29万元,固定资产259.69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1辆,其中:特殊业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对部门整体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7.7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的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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