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瓢里镇财政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瓢里镇财政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瓢里镇财政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瓢里镇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瓢里镇财政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列举部门主要职能)
财政所是镇政府综合管理全镇财政收支、主管财税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全镇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有关方针政策,执行预算、财务、会计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拟定和执行镇以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编制年度镇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和监督各项预算内外各项财政收支活动。参与全镇经济的决策与管理,参与基础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济贸易、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险等各项改革,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负责镇有资产的管理,行使国家赋予镇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权、监督检查权、收益权以及资产处置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龙胜各族自治县瓢里镇财政所部门只包含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员 |
|
瓢里镇财政所 |
参公事业单位 |
4 |
4 |
第二部分:瓢里镇财政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瓢里镇财政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0.48万元,同比增加18.89万元,增长59.80%。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50.48万元,同比增加18.89万元,增长59.8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48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8.89万元,增长59.80%;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占收入总预算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两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47.9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2.5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8万元,项目支出10.80万元。其中:
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5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8万元,项目支出10.80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18.89万元,增长59.80%。原因是新增人员及人员工资增加,新增村财乡管业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6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5.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69%,同比增加16.4万元,增长85.46%。
(1)30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9.21%,同比增加18.05万元,增长104.5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同比持平。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79%,同比增加0.28万元,增长100%。主要包括:退休人员公补医疗费用。
2、公用经费预算4.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31%,同比增加2.16万元,增长111.91%,其中: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0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2.16万元,增长111.91%。主要包括: 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按功能分类支出如下:
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9.68万元
四、“三公”经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2万元,同比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同比无变化。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同比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2万元,同比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同比无变化。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同比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同比无变化。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0.48万元,同比增加 万元,增长21.59%。其中:
(一)基本支出预算39.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8.61%,同比增加20.49万元,增长106.77%,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3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99%,同比增加18.05万元,增长104.58%。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31%,同比增加2.16万元,增长111.92%。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增加退休人员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70%,同比增加0.28万元,增长100%。原因是预算退休人员公补医疗费用。
(2)项目支出预算10.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1.39%,同比减少1.6万元,下降12.9%,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减少3.6万元,减少100%。原因是减少临时人员工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0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22.73%。原因是增加村财乡管相关业务。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持平。
4、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持平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预算收入50.48万元,其中:
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50.48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18.89万元,增长59.80%。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薪资增资及新增退休人员公补医疗费用预算(上年度由社保预算)。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预算支出50.48万元,其中:
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5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8万元,项目支出10.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2018年度预算数增加18.89万元,增长59.80%。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薪资增资及新增退休人员公补医疗费用预算(上年度由社保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4.09万元,包括办公费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4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0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使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29.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39万元,固定资产20.3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本单位对部门整体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1.会议费0.4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财政所开展的会议工作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会议开展情况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会议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2.公务接待费2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接待费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相关工作需要进行接待,持续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公务接待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3.培训费0.4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开展培训所产生的工作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开展培训时间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培训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4.差旅费4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财政所按规定发放的差旅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人员出差不定时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差旅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5.财政经费3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财政相关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财政所工作不定时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财政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财政事务(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