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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江底乡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2018-02-28 15:49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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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党政办公室

①负责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工作,文电的收发,信息、机要、数据和档案管理,来信来访处理,机关值班、政治学习,本级和本乡镇文件、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指示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反馈;

②协助领导处理突发、重大事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报告重要情况;

③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做好上下内外工作的协调、衔接和联系;

④做好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和机关后勤等工作;

⑤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政办公室人员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司机以及食堂后勤工作人员等组成。

(2)社会事务办公室

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教育、卫生、民政等方针、政策和法规;

② 负责辖区内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③负责民政、福利事业、双拥、老龄、统战、民族宗教、残联、救济救灾、婚姻登记、敬老院管理以及库区移民等工作;

④负责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辖区内卫生保洁和除“四害”工作;

⑤负责组织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服务和科技兴农活动,提高全民科普文化知识;

⑥负责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职能单位的工作;

⑦负责指导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与管理工作;

⑧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民政助理、科教文卫体助理以及民政事务管理所工作人员等组成。

3)经济发展办公室

①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发展工作;

②负责协调指导农技、林业、农机、水利、水产畜牧兽医工作;

③负责乡村规划建设、交通、土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管理工作;

④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

⑤负责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全面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力争实现每年都有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⑥负责组织各项经济统计和相关经济普查工作,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报告制度;

⑦负责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⑧负责协调、指导抓好财政税收工作,加强征管、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⑨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农业助理、环保助理、城建助理、扶贫助理、统计兼经管助理和安全生产助理以及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组成。

(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

①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指示、决定;

②负责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③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人员由计生助理、计生办主任及其工作人员组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合署办公。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①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综治委讨论,并负责组织实施;

②负责掌握、分析本辖区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反馈,重大问题提请乡镇党委、政府以及综治委研究解决;

③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④负责指导、检查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⑤协助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委)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⑥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的其他事项;

⑦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员由原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和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人员)组成。

江底乡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

①江底乡农业技术推广站

负责关键技术和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及实用技术组装集成与推广普及,农作物病虫草鼠害、植物疫病、有害生物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及处置,农作物常规良种的保存和扩繁等技术服务,农业生产规划布局指导、公共信息和教育培训等服务。

②江底乡林业工作站

负责林业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及推广普及,林木病虫害的监测、控制和植物检疫,农村能源沼气技术推广,森林防火及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营造林规划设计与培训,林业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③江底乡水利站

负责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节水灌溉等技术服务。

④江底乡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的引进、试验、示范及实用技术组装集成与推广普及,农业机械作业、农业机械抗灾救灾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等技术服务。

⑤江底乡水产畜牧兽医站

负责关键技术和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普及,动物疫病的监测、预防和控制,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兽药、饲料监督和管理,养殖技术及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指导、培训和科普宣传等服务。

江底乡财政所

负责江底乡财政预算管理;组织财政收入,负责江底乡耕地占用税、契税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办理江底乡事业单位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会计档案及政府机关单位财务的各项日常业务;负责各项财政支农和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管和发放;负责预算外资金监管;负责江底乡财务会计管理;负责江底乡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本金管理;负责村级财务管理;调解资金并负责征收政府调控收入;参与制定江底乡的财政经济发展计划和管理办法;负责相关财政涉农政策的落实;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⑦江底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

负责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开展环情监测、节育技术服务;负责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负责对村、组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负责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考核指标及技术服务台账;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⑧江底乡企业管理站

负责江底乡企业的财务、统计管理,做好江底乡企业产、供、销服务等工作。

⑨江底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

贯彻执行有关文化、广播电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搞好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以及负责广播、新闻和其它信息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等工作。

⑩江底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会救助,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及劳动保障统计,发放失业人员《再就业优费证》组织开展就业服务,对退休人员进行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⑪江底乡乡村建设管理站

负责村庄、集镇和村组公路、桥梁的规划、管理以及本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履行农村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对乡镇的规划与建设、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进行统一管理。

⑫江底乡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

负责履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

⑬江底乡民政事务管理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本乡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负责本乡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部门单位构成)

1、乡镇类别的划分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全县10个乡镇分类显示,江底乡属于小型乡镇,江底乡机构改革工作严格按照小型乡镇的标准要求实施。

2、江底乡党政机构设置
    江底乡党委、人民政府设5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事务管理所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乡镇的教育、民政、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统计、安全生产监督、信访及水库库区移民工作,要明确承担的机构、岗位、责任和人员。
江底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实行双重领导,为上级机关派驻乡镇的机构。工商行政管理所、国土资源管理所为上级机关垂直管理设在乡镇的机构。
    三、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根据自治区有关乡镇人员编制的规定和改革后人员编制不得突破原核定的乡镇机关行政和事业编制总量的原则,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人员编制核定
    核定江底乡机关行政编制21名、参公编制5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3名,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4名。
    2、领导职数核定
    乡党委设党委委员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1名由乡长兼任,1名由乡人大主席兼任)。乡人大设主席1名(由党委副书记兼任),配专职副主席1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乡领导班子可实行兼职和交叉任职。乡政府设乡镇长1名(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副乡长4名(兼任党委委员,如果选配1名党外干部,这名副乡长不与党委委员交叉任职。乡纪律检查委员会设书记1名,兼职纪委委员4名。
    人民武装部设部长1名(由党委委员兼任)。
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事务管理所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各设主任1名(股长级),乡政府实行助理员制,设立农业助理、扶贫助理、民政助理、科教文卫体助理、统计兼经管助理、计生助理、安全生产助理、环保助理、城建助理等,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备由乡根据实际需要和编制数确定。
    团委设书记1名,兼职副书记1名。
    妇联设主席1名,兼职副主席1名。
    乡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可实行交叉任职。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重点工作:一是发展农业支柱产业,确保农民增产增收;二是城乡立面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三是发展卫生、教育等社会事业,确保全镇稳定和谐;四是推进法治建设,建设廉洁政府。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分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599.61万元,同比减少194.89万元,减少24.5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9.61万元,同比减少194.89万元,减少24.53%。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599.61万元,同比减少194.89万元,减少24.5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14.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42%,同比减少80.33万元,减少20.36%;项目支出预算28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58%,同比减少114.59万元,同比减少28.6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8.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4.73%;

(2)教育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

(5)农林水事务支出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71%;

(6)住房保障支出21.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56%;

(7)预备费14.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7%。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314.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42%,同比减少80.33万元,减少20.3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83.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2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4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8%;

(2)项目支出预算28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7.58%,同比减少114.59万元,同比减少28.6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4.3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8.1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7.7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4.25%;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

其他支出14.7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18%。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99.61万元,同比减少194.89万元,减少24.5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14.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2.42%,同比减少80.33万元,减少20.36%;项目支出预算28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7.58%,同比减少114.59万元,同比减少28.66%。

2、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568.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94.73%。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292.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乡政府、乡党委和乡人大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人大会议4.0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会议支出等。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6.51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乡政府和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92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和广播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成人教育方面的工作经费支出。

(3)广播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江底乡文化广播和体育站发展工作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桂林市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及江底乡计生站人员经费支出,乡镇卫生院经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21.37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56%,主要用于按照统一规定,为乡政府和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7)预备费14.79万元。

3、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314.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2.42%,同比减少80.33万元,减少20.3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83.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2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0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8%。

(2)项目支出预算2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7.58%,同比减少114.59万元,同比减少28.6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4.3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8.1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7.7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4.25%。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2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

其他支出预算14.7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18%。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49.2万元,同比减少9.3万元,下降15.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28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3.45%。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用于乡政府和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8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县政府执行公务活动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会议费预算12.97万元,同比增加0.97万元,增加8.08%。增加原因主要是扶贫会议数量较多,参会人员多。主要用于县政府和事业单位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开支。

5、培训费预算5.42万元,同比减少3.08万元,下降36.23%。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期限、规模,尽可能压缩培训成本。主要用于县政府和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开支。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乡政府、人大、党委和财政所的机关运行经费292.92万元,包括办公费2.2万元、交通补贴19.2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其中:

货物类采购预算5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10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乡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6.42万元。具体如下:

(1)江底乡人民政府2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8.7万元。

1、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政府办公设备的购置。

实施进度计划:按照政府需要进行办公设备的购置。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办公设备购置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2、文体及节庆工作经费7.5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乡镇文体及节庆工作经费如“跳盘王”等民俗节庆活动。

实施进度计划:按节庆及活动时间实行。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文体及节庆工作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3、会议费5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政府开展的会议工作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会议开展情况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会议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4、共青团、妇联工作经费4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共青团、妇联的工作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共青团、妇联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共青团、妇联工作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5、环境综合整合专项经费1.5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街道环境整治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环境整治时间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6、预防青少年犯罪2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进展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预防青少年犯罪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7、公务接待费18.4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接待费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相关工作需要进行接待,持续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公务接待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8、综合维稳工作经费2.5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政府综合维稳的工作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政府综合维稳工作进展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综合维稳工作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9、培训费3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开展培训所产生的工作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开展培训时间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培训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实施进度计划:使用公务用车时对车辆的养护。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11、差旅费46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政府按规定发放的差旅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人员出差不定时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差旅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12、政府业务、宣传费9.29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政府业务、宣传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政府业务、宣传活动时间不定时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政府业务、宣传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13、职工死亡抚恤费16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职工死亡的抚恤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职工死亡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职工死亡抚恤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14、精准扶贫工作经费20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精准扶贫的工作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精准扶贫工作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精准扶贫工作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2)江底乡财政所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7万元。

1、差旅费2.6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按规定发放给财政所员工的差旅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出差时间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差旅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2、财政工作经费8.1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财政工作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财政工作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财政工作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3、培训费0.1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培训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培训时间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培训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4、公务接待费1.8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公务接待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公务接待时间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公务接待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5、会议费0.1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会议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会议时间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会议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3)江底乡计划生育办公室1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万元。

1、专职副会长津贴0.41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发放给专职副会长的津贴。

实施进度计划:按每月340元进行发放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专职副会长津贴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2、公务接待费1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公务接待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公务接待时间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公务接待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3、计生宣传经费1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计生宣传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计生宣传工作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计生宣传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4、会议费1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会议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会议时间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会议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0.9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6、协会活动经费0.18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协会活动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协会活动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协会活动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7、诚信计生经费0.8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诚信计生工作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诚信计生工作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诚信计生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8、培训费0.3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培训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培训时间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培训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9、计生办公经费0.4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计生办公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计生办公工作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计生办公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10、计生办案执法经费0.32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计生办案执法工作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计生办案执法工作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计生办案执法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4)江底乡文化广播电视站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万元。

1、广播业务经费0.55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广播业务工作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广播业务工作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广播业务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2、差旅费2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按规定发放给员工的差旅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出差时间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差旅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5)江底乡人大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7万元。

1、人大办公业务费2.21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人大办公业务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人大办公业务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人大办公业务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2、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29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县人大代表活动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县人大代表活动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县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3、培训费0.5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培训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培训时间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培训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4、会议费4.07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会议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会议时间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会议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6)江底乡党委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2万元。

1、会议费3.9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会议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会议时间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会议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2、乡党委工作经费5.1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乡党委工作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乡党委工作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乡党委工作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3、党建宣传经费3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党建宣传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党建宣传工作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党建宣传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4、培训经费1.92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党员培训所需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党员培训工作进行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党员培训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二)工程类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情况

无工程类项目支出预算评审。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局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局、财政国库支付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预算编审中心、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和财政政策研究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龙胜各族自治县江底乡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4:三公两费支出表(1).zip

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政府支出经济科目明细表.xls

龙胜各族自治县江底乡财政所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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