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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胜南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1、负责开发、保护、管理龙胜南山草场自然保护区。
(包括龙胜南山范围内的龙胜南山国有草场和伟江乡、平等镇辖区的集体草场)。
2、负责龙胜南山草场自然保护区项目的规划、实施及监管。
3、负责协调龙胜南山草场自然保护区与周边群众的关系及协调在龙胜南山草场自然保护区上实施的其他项目关系。
4、承担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龙胜南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一套人马一块牌子办公。
三、人员构成情况
广西龙胜南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编制人数8人,其中:事业编8人。实有在职人员3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工作要点:
1.为龙胜南山草场更好地实施科学规划、全面保护、重点建设、合理利用,促进草原草场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2、对龙胜南山草场自然保护区项目进行科学规划、实施及监管。
3、协调龙胜南山草场自然保护区与周边群众的关系及协调在龙胜南山草场自然保护区上实施的其他项目关系。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八、“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支出表(分全口径和一般公共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8.48万元,同比减少5.15万元,减少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48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
(二) 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48.48万元,同比减少5.15万元,减少9.6%。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7.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7.71%,同比增加10.35万元,增长58.7%;项目支出预算2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28%,同比减少15.5万元,下降43%。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一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5.15万元,减少9.6%;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7.9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71%,同比增加10.35万元,增长58.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同比增加14.2万元,增长56.9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9%,同比减少4.57万元,减少59.9%。
(2)项目支出预算2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48%,同比减少15.5万元,下降43%,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15.5万元,下降43%。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4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57.71%;项目支出2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42.28%,。
2、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27.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57.7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9%。
(2)项目支出预算2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42.28%。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6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我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因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预算安排。
4、会议费预算1万元。
5、培训费预算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6万元。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我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因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无预算安排。
4、会议费预算1万元。
5、培训费预算2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广西龙胜南山自然保护管理处机关运行经费20.5万元,包括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5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为2017年新成立独立核算单位,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批复金额48.48万元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18年暂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扶贫支出(项):指其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扶贫支出(项):指其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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