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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第二部分: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表
表三:支出预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县党政机关的管理、保障、服务等后勤工作。制定县党政机关后勤改革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文化建设,推动县党政机关后勤服务的改革和发展。
(二)负责机关行政经费、社会保障经费、职工住房补贴和行政机关事业经费的预算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管理县党政机关国有资产,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车辆的配置、调剂、更新、报废工作,负责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驾驶证和车辆牌证年检管理以及定点维修等工作。
(三)负责机关公房的调配、改造、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主权、产籍管理工作;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县委县政府大院办公用房,管理房屋修缮经费、审批修缮项目。
(四)参与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要活动的总务工作。
(五)负责上级机关派来本县挂职、交流的县领导干部有关生活服务等保障工作。
(六)负责机关办公区、宿舍区的内部安全保卫和消防及卫生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共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龙胜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县委、县政府的办事机构,内设6个股室:办公室、公共机构节能股、综合服务所、文印室、保卫股、公务用车管理股。实有在职人数17人,退休人员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龙胜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县委、县政府的办事机构,内设6个股室:办公室、公共机构节能股、综合服务所、文印室、保卫股、公务用车管理股。实有在职人数17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XX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54.57万元,同比减少92.99万元,减少14.2%。其中:基本支出183.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8%,同比减少10.09万元,减少5.5%;项目支出4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2%,同比减少 82.9万元,下降17.59 %。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642.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万元:主要用于龙胜县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11.7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6.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上年结转 43.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三)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3.37万元,项目支出471.2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183.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28 %,同比减少 10.09万元,减少5.5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156.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85%,同比增加 26.25 万元,增长 16.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8.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8%,同比减少2.75万元,减少15.2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 %,同比减少29.45万元,减少320%。
(2)项目支出预算 4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72 %,同比减少82.9万元,下降 17.5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27.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0.7%,同比减少 万元,下降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0%,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0 %。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 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 %,同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上年结余43.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337万元,同比减少 39万元,下降 11.57 %。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114万元,同比减少 38万元,下降 33.3 %。下降原因主要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223万元,同比减少 63万元,下降 2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223万元,同比减少 63万元,下降28 %。下降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相应减少公车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核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会议费预算5.5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组织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开支。
5、培训费预算2万元,同比减少 0万元,下降 0 %。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 294.2万元,同比减少151.3万元,下降 51.4%。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 71.2万元,同比减少 80.8万元,下降 113%。下降原因主要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 223万元,同比减少63万元,下降 2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 223万元,同比减少223万元,下降28%。下降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相应减少公车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核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会议费预算5.5万元,同比减少 0 万元,下降 0 %。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组织召开的全县性工作会议开支。
5、培训费预算2万元,同比减少 0万元,下降 0 %。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 445.64万元,包括办公费46.1 万元、印刷费8 万元、水费5.1 万元、电费 11.2 万元、邮电费0.1万元、物业管理费0 万元、差旅费 25.2万元、维修(护)费 10.2万元、租赁费 0 万元、会议费 5.5万元、培训费 2 万元、公务接待费71.2万元、劳务费 12万元、委托业务费 0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福利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3 万元、被装购置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84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1.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使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1514.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170.83万元,固定资产1343.82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 56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 56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共组织对 24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554.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74.1%。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局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局、财政国库支付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预算编审中心、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 财政政策研究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和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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