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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人民政府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表
表三:支出预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党委、人大、政府的日常工作,文电的收发,信息、机要、数据和档案管理,来信来访处理,机关值班、政治学习,本级和本乡镇文件、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指示的督办、检查、落实和反馈;
2.协助领导处理突发、重大事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报告重要情况;
3.组织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做好上下内外工作的协调、衔接和联系;
4.做好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和机关后勤等工作;
5.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人员配备:党政办公室人员由党政办公室主任、财务人员、司机以及食堂后勤工作人员等组成。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教育、卫生、民政等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辖区内宣传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负责民政、福利事业、双拥、老龄、统战、民族宗教、残联、救济救灾、婚姻登记、敬老院管理以及库区移民等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辖区内卫生保洁和除“四害”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服务和科技兴农活动,提高全民科普文化知识;
6.负责指导协调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职能单位的工作;
7.负责指导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依法自治与管理工作;
8.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人员配备: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民政助理、科教文卫体助理以及民政事务管理所工作人员等组成。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发展工作;
2.负责协调指导农技、林业、农机、水利、水产畜牧兽医工作;
3.负责乡村规划建设、交通、土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企业管理工作;
4.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
5.负责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全面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力争实现每年都有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
6.负责组织各项经济统计和相关经济普查工作,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报告制度;
7.负责抓好扶贫开发工作,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
8.负责协调、指导抓好财政税收工作,加强征管、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9.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0.人员配备:经济发展办公室人员由办公室主任、农业助理、环保助理、城建助理、扶贫助理、统计兼经管助理和安全生产助理以及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组成。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综治委讨论,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掌握、分析本辖区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反馈,重大问题提请乡镇党委、政府以及综治委研究解决;
3.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4.负责指导、检查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5.协助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委)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6.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的其他事项;
7.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人员配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人员由原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和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有关人员)组成。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龙脊镇党委、人民政府设5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镇的教育、民政、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统计、安全生产监督、信访及水库库区移民工作,要明确承担的机构、岗位、责任和人员。
龙脊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
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实行双重领导,为上级机关派驻乡镇的机构。工商行政管理所、国土资源管理所为上级机关垂直管理设在乡镇的机构。
第二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96.35万元,同比减少3.42万元,下降0.42%。其中:基本支出38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8.9%,同比增加48.28万元,上升14.15%;项目支出406.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1.1%,同比减少51.7万元,下降11.27%。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管理与服务(类)717.31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站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计生工作任务、保障计生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教育事业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事业及疫苗防疫等支出。
5.农林水事务(类)32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26.3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预备费10万元:反映预算安排中的预备费。
(三)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89.48万元,项目支出407.16万元。
(1)基本支出38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8.9%,同比减少54.38万元,下降12.2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49.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86%,同比减少86.8万元,下降19.87%。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4.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36%,同比减少0.57万元,下降9.74%。
(2)项目支出407.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1.1%,同比减少51.7万元,下降11.2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7%,同比增加6万元,增长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3.4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7.4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7.7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1.38%。
其他支出预算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46%,同比增加10万元,增长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18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62.1万元,同比减少9.4万元,下降13.1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33万元,同比减少7万元,下降17.5%。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主要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17.1万元,同比减少0.9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1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会议费预算9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增加14.29%。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开支。
5、培训费预算3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开支。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预算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62.1万元,同比减少9.4万元,下降13.1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33万元,同比减少7万元,下降17.5%。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主要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17.1万元,同比减少0.9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1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4、会议费预算9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增加14.29%。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开支。
5、培训费预算3万元,同比无变化。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开支。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预算3万元。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34.23万元,包括办公费3.4万元、印刷费1.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68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55万元、差旅费1.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无使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2010.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33.29万元,固定资产377.15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共组织对44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96.6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部分预算绩效如下:
1.扶贫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精准扶贫的工作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精准扶贫工作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扶贫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2.农业综合开发资金5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农业项目发展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实施进度计划:按农业项目发展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农业项目发展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3.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经费5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环境综合整合专项工作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环境综合整合专项工作不定时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环境综合整合专项经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4.会议费9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单位开展的会议工作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会议开展情况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会议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5.培训费3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开展培训所产生的工作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开展培训时间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培训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6.公务接待费33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务接待费的经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相关工作需要进行接待,持续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公务接待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7.差旅费40万元
立项情况:用于政府按规定发放的差旅费。
实施进度计划:按人员出差不定时实施。
年度目标:计划完成差旅费项目支出预算金额的百分之100。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局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局、财政国库支付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预算编审中心、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和财政政策研究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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