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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县三门镇卫生院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二:收入预算表
表三:支出预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工作,并对村级医疗卫生室及卫生人员的管理工作,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医疗、计划免疫、妇女儿童保健、卫生监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服务。机构编制数为25人,其中:差额事业编制23人,后勤编制2人。编内在职人员18人。退休人员5人。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我院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1个,无下属单位;内设机构:全科医疗科、内科、妇幼专业、妇女保健、儿科、防疫、中医、医学检验等。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基本支出表
4、三公经费
5、基金表
6、收支预算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9、三公两费支出表
10、支出经济科目明细表
11、龙胜各族自治县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86.85万元,同比增加2.3万元,增长1.2%。其中:基本支出164.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7.91%,同比减少9.84万元,下降5.7%;项目支出22.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2.1%,同比增加9.13 万元,增加67.8%。
(二)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17.1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村医生医疗风险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8.47万元:主要用于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10.9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4.上年结转0.8万元,为2017年度预算安排。
(三)按支出结构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4.26万元,项目支出22.59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164.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7.91%,同比增加-9.84万元,增长-5.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1.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6.2%,同比增加0.93万元,增长6.3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同比增加-0.45万元,增长-17.6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0.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52%,同比增加-10.31万元,增长-33.39%。
(2)项目支出预算22.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2.1%,同比增加9.13万元,增长67.8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1.5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5.95%,同比增加0.93万元,增长6.3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3%,同比减少0.45万元,下降17.6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0.5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1.06%,同比增加12.52万元,增长-10.31%。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一)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全口径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0.58万元,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14.7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28万元,同比无变化。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同比减少 0万元,下降 0%。
4、会议费预算0.1万元,同比减少 0.1万元,下降0.5%。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尽可能压缩会议成本。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开支。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会议费预算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会议费预算0万元。
5、培训费预算0.28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开支。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和培训费共 0.58万元,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14.7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28万元,同比无变化。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不变;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同比减少 0万元,下降 0%。
4、会议费预算0.1万元,同比减少 0.1万元,下降0.5%。下降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尽可能压缩会议成本。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开支。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会议费预算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会议费预算0万元。
5、培训费预算0.28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开支。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安排的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使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三门镇卫生院机关运行经费2.1万元,包括办公费0.5万元、印刷费0.3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4万元、差旅费0.3万元、邮电费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无使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5863.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46.27万元,固定资产1716.86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
本部门实际可调配使用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 0 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申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0%。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局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局、财政国库支付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预算编审中心、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指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财政信息管理办公室、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和财政政策研究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 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开展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业务的项目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龙胜县三门镇卫生院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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